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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連江縣公共汽車管理處公告 | |
作者: 車船管理處 < > | 發表時間: 2018-07-04 |
連江縣公共汽車管理處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2日 發文字號:連車字第10700000702號 主旨:辦理甄試僱用公車維修技工1名。 依據:連江縣政府107.6.21核定簽本辦理。 公告事項: 一、為因本處保修廠正常運作甄試僱用公車維修技工1名。 二、報酬:依據連江縣政府所頒「連江縣政府所屬公營事機構工員薪額、專業加給標準 表」計支給。 三、應試資格應具左列條件之一者: (一)國民小學畢業,並具有任相關技術工作經驗三年以上者,或高職以上相關科系畢 業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公立職訓中心經結業者。 (三)經內政部丙級以上技術上(相關類科)檢定合格者。 (四)經交通部汽車技工考驗合格者。經交通部汽車技工考驗合格者。 (五)經交通部汽車檢驗員考驗合格者。 (六)後備軍人具有兵工軍(士)官資格,並有二年以上相關技術工作經驗者。 四、繳交證件: (一)履歷表(含簡要自述)、身份證、畢業證書(最高學歷)(正本驗後發還)。 (二)無不良嗜好及不良服務刑事紀錄證明。(至警察局申請辦理)。 (三)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四)職業大客車合格有效駕照。 (五)上述應試資格應具條件之一之證明文明文件。 五、工作內容: (一)承辦地區公車保修及保修廠清潔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報名收件日期及地點:自民國107年7月5日起至107年7月13日止於上班時間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處辦理。 七、甄選日期:107年7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時。 八、甄選方式:以100分計。筆試:機械常識及電腦文書處理50%;專業證照及證明:30%;面試20%。上開計分加總後擇優錄取。 九、錄取人員另行通知,正取1名、備取1名(6個月內有效,遇相同職缺可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十、連絡地址電話: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84號,電話:(0836)23097分機12陳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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