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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甄選連江縣政府民政處科員職務代理人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09-03 |
主旨:甄選連江縣政府民政處自治行政科科員職務代理人1名。 依據: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熟悉電腦操作。 (三)如符合前兩項資格且具備身心障礙手冊或中低收入戶者得優先錄取。 二、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21條,大陸地區人民須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7年9月12日止,請於上班時間親自、委託或郵寄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民政處自治行政科謝科長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科員職務代理人」字樣。 四、繳交文件:身份證影本、畢業證書影本、履歷表、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以上證明文件請攜帶正本複驗)。 五、工作內容: (一)辦理自治行政相關業務。 (二)臨時交辦之事項。 六、薪資待遇:依本府約僱人員三等220薪點報酬37,224元/月(另享勞健保、約僱人員離職儲金等費用)。 七、僱用期限:自該科員留職停薪開始日起至108年3月31日止或該職缺科員返任時。 八、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於錄取日起6個月,遇相同職缺免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九、甄選方式:公文書寫佔30%、電腦處理佔30%、口試佔40%。 十、考試時間及地點:107年9月14日上午10時整,本府民政處自治行政科;口試下午2時整,縣政府一樓接待室。 十一聯絡人:連江縣政府民政處謝科長 聯絡電話:(0836)22381#18。 發布單位:民政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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