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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已尋獲】 | |
作者: 嘻嘻嘻 < > | 發表時間: 2019-11-10 |
今日(11/10)早上九點半左右, 從中隴沿海線到馬港天后宮的路上, 掉了附圖的包包, 裡面有圖右的足球和水杯 (水杯有貼姓名貼,名字是林承澔), 若是有人看到可否送至南竿警察局(已備案), 或是聯繫邱小姐(0921-932930),謝謝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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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莉婷 < > | 發表時間: 2019-11-10 |
今日(11/10)早上九點半左右, 從中隴沿海線到馬港天后宮的路上, 掉了附圖的包包, 裡面有圖右的足球和水杯 (水杯有貼姓名貼,名字是林承澔), 若是有人看到可否送至南竿警察局(已備案), 或是聯繫邱小姐(0921-932930),謝謝您 我先聲名 我一一回答你 中隴沿海線到馬港天后宮的路上,掉了附圖的包包 我今天看到不是路上,是介壽國小門口前旗桿上, 我覺得好心人撿到放在那邊。 那個東西在我這邊, 原本明天交給學校,因為學校放假,明天6點多我直接拿給警察局在介壽 。 你要告我侵占歡迎來告我, 否則我反告你,可以調監視,我沒有想佔為己有意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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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嘻嘻嘻 < > | 發表時間: 2019-11-11 |
莉婷您好, 我是遺失者邱小姐,首先想和您說聲謝謝,感謝您讓我找回遺失物品,裡面雖然沒有貴重物品但是卻有具紀念價值的東西。這則遺失聲明是我昨天請親友代po在馬資網上(因為我沒有馬資網站號),若是這則聲明讓您感到不舒服,我和您說聲抱歉,因為顧慮到有時候拾獲者比較信任公正第三方而不想私下聯繫遺失者所以到警察局備案,讓尋獲者送東西到警察局時,警察局可以聯繫上我,並不是為了告人所以備案的。但是我的尋物啟事內容真的寫得不是很好,造成您的誤解,再次和您說聲抱歉,也再次謝謝您將物品送到警察局,因您沒有在警局留下相關聯絡方式,不知道您方不方便留聯繫方式給我,讓我當面致謝呢?謝謝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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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莉婷 < > | 發表時間: 2019-11-11 |
遺失東西確實可以去報案你的權利,我沒有針對你內容,妳不用太在意,我只是提供訊息。 今天一早拿去警察局,警方有叫我寫聯繫,我沒有留,也不要跟我說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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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嘻嘻嘻 < > | 發表時間: 2019-11-11 |
莉婷您好, 若是當面致謝會造成您的困擾,那就不打擾您了。 請容我在版面再次和您致謝, 謝謝您的熱心助人,讓我孩子可以再次使用心愛的物品, 我也會再注意東西要保管好, 也希望我的孩子可以像您一樣幫助他人, 感謝您,祝福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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