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資訊網 » 站務區 » 刪文留置區 http://www.matsu.idv.tw
主題: 莒光警察所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宣導
作者: LINYUNGYU < > 發表時間: 2020-01-12
壹、正常社交禮俗
一、社交禮俗重情義,超過三千我就辭(辭:台語)
二、社交禮儀應正當;禮過三千不妥當
三、社交往來三千不嫌少,同年同源一萬不可超
四、人情世事定三千,情禮兼顧誠為先(台)
五、社交禮俗不可少,最多三千沒煩惱
六、收禮得宜保心安,全年同源不逾萬

貳、受贈財物
一、受贈財物守規定,三千一萬有依循
二、節慶送禮應注意,適當表示就可以
三、受贈財物需登記,避免利害保平安;超過禮俗應拒絕,親友代收應退回
四、收受餽贈要注意,廉政倫理莫忘記
五、受贈財物想仔細,知會政風免爭議

參、飲宴應酬
一、飲宴應酬應考慮,顯不相宜不出席
二、飲宴應酬應避免,利害關係不參加;特殊情形須簽報,知所進退保平安
三、飲宴應酬知利害,瓜田李下不應該
四、受邀飲宴宜三思,深思熟慮不徇私
五、如與職務有利害,飲宴應酬需避開;公務禮儀等例外,知會報備免疑猜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服務專線:0800-286-586 
第1頁 (共1頁)
服務條款      內容政策      隱私權聲明      著作權聲明       刊登廣告       站長信箱      副站長信箱      副站長kingfisher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