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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武漢肺炎隔離,雇主該給假或給薪嗎?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20-02-04 |
![]()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升溫,若勞工因配合防疫,產生請假需求,公司怎麼給假、給薪? 可依以下方式處理: ★勞工感染: 狀況一、如是職業上原因致感染武漢肺炎,應視為職業災害並給予公傷病假。 狀況二、如非職業上職業上原因致感染武漢肺炎,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療養。 ★勞工未感染: 狀況一、經衛生主管機關強制要求「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 因勞工配合衛生主管機關之要求,不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 亦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此未出勤期間,因與請假有所區別,建議雇主以「防疫 隔離」註記,薪資是否由雇主照給,由勞資雙方協商。 狀況二、若屬「健康追蹤」、「自主健康管理」(仍可外出,但需配戴口罩之情形)的情況,依下方式處理: (一)若勞工有上班意願,雇主有疑慮,要求勞工隔離,雇主應照給工資。 (二)若勞工自主隔離者,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假別。 若家人因病或因受自主健康管理要求,需親自照顧勞工除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外,也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 因相關訊息更新迅速,仍須依個案情形判斷,有勞動權益相關問題請聯絡連江縣政府民政處勞動行政科:0836-22381#6115施小姐或點擊友善勞動島YABA留言詢問。 連江縣政府民政處 關心您 「勤洗手 戴口罩 留意個人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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