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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縣府工務處甄選技佐職代1名 | |
作者: 小編 < > | 發表時間: 2020-05-25 |
連江縣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20日 發文字號:府工字第1090020460號 主旨:甄選本府工務處建築工程技佐職務代理人1名。 依據: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3月4日總處培字第10900279252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大專院校以上畢業(建築、景觀等相關科系畢業或持有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二、工作內容:辦理建築管理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三、繳驗證件:履歷表、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男性須檢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四、薪俸待遇:職務代理人依「連江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三等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37,224元)。 五、報名日期及地點:即日起至109年5月28日止送達或傳真至本府工務處(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上班時間收件,逾期恕不受理。 六、甄試時間及地點:109年5月29日下午14時於本府工務處。 七、甄選方式:筆試60%(行政程序法30%、公文處理30%)及面試40%。擇優錄取(若同分時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錄取),總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八、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2名。正取人員未報到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未錄取人員其繳交證件恕不退還。 九、僱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至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錄取人員分發到職前一日止。 十、聯絡人:工務處曹小姐,電話:0836-25330#6300,傳真:0836-25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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