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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北竿鄉殯儀館置放壽棺區開放申請作業 | |
作者: 北竿鄉公所 < > | 發表時間: 2020-11-13 |
本鄉為提供優質殯葬服務即將啟用置放壽棺區申請作業,將訂於109年11月23日起接受鄉親報名申請,截止日期為109年12月7日上午10時,所有申請者依規範辦理申請手續,敬請鄉親配合,謝謝,如有任何疑點請逕洽本所民政課王先生,電話:0836-56690分機109。 北竿鄉殯儀館置放壽棺區開放申請作業規範 一、鑒於本鄉鄉親需求,經本所規劃置放壽棺空間20個區域供鄉親申請使用。由於空間數量有限,申請順序排位以鄉親急迫性來做安排,優先順序如下: 1、具有醫院重大傷病證明者。 2、依年齡最長者依序排列。 3、其他有需求之鄉親。 備註:以上同順序超過20個區域需求者將抽籤決定。 二、申請之鄉親於公所通知後1個月內置放壽棺並辦理繳納費用(每月200元及保證金5000元),一次繳清崎零月份至年底,本所拍照後建檔留存,另於期限內未辦理置放壽棺及繳清費用者,視同放棄。 三、每年1月份辦理續用作業手續並繳納當年度費用(每年2400元) ,逾期三個月未辦理續用申請者,將保證金扣抵未繳納之場地使用費,並通知申請者將該壽棺移出,如不予理會者將壽棺以廢棄物論處。 四、場地使用完畢後三十日內申請核退保證金及未使用之每月場地使用費。 五、本置放壽棺區僅供提供存放空間場地,本所不負責任何保管責任。 六、違反本鄉殯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相關規定、損毀公物時,須照價賠償,並由保證金內抵扣,不足款部分依法請求損害賠償。 七、本申請作業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補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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