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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南警所-車輛禮讓行人交安宣導 | |
作者: 連江縣警局南竿警察所 < > | 發表時間: 2021-01-23 |
【尊重行人路權,保障行車安全!】 【路口行車要禮讓,行人優先放心上!】 ![]() 轄內有許多繁忙的重要路口, 於早晨上學、下午放學及下班時段, 學生們總是在車陣間危險穿行, 看了讓人捏了一把冷汗! 為維護行人用路之安全, 本所將會持續宣導車輛禮讓行人, 並列為重要交通執法項目! #友善交通從心開始 #共創美好安全交通環境 提醒您: 一、行駛時,車輛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二、在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禁止停車或臨時停車。 三、行人須依規定穿越馬路 禮讓行人原則: 一、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三公尺)以內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二、路口有人指揮時,應聽從指揮通過路口。 三、一群行人穿越行人穿越道時,汽、機車應禮讓行人完全通過路口,不得強行進入行人穿越道,使行人分散成2股。 四、行人穿越路口時,汽、機車不得強行進入行人穿越道,造成行人驚嚇、後退或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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