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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連江縣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補助持續收件 | |
作者: 產業發展處 < > | 發表時間: 2021-03-31 |
【申請補助期間】: 1.自110年2月24日開始受領申請,但設備汰換之品項可追朔至商品購買日為109年01月01日後並符合以下相關規定者。 2.本期間屆滿前,如補助款將用罄,本市(縣)得公告終止補助與提前截止申請補助期間。 【申請方式】: 1. 填寫下方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或至本縣產業發展處索取。 2. 申請者填具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後,於公告期間內親自遞交或郵寄至「20942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郵寄封面應載明「申請連江縣服務業設備汰換用電補助」,收件人:「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工商業科」,收件日期以機關收件戳章日期或現場收件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疑問請來電0836-22975分機137龔小姐。 或至節電留言版留言https://matsu.directeam.com.tw/ 無風管空氣調節機、冷氣機、電冰箱、除濕機之汰舊補助將以汰舊1臺補助1臺(1對1)為原則,無因設備新舊瓦數或容量不同而補助數臺。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64491711ac4167b81112971eb965139e.pdf110年連江縣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第二期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28a44c69cb79d9bfc0558d3d52aac6a0.pdf申請表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c310e1c16f3b1fbfa4c1a83ffdaacc33.docx申請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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