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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南竿機場5號停機坪等委設招標公告 | |
作者: 南竿航空站 < > | 發表時間: 2021-04-23 |
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110/04/22 [機關代碼]3.15.6.15 [機關名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 [單位名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 [機關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聯絡人]陳高平 [聯絡電話](0836)26503 [傳真號碼](0836)26504 [電子郵件信箱]fg8108@tsa.gov.tw [標案案號]NF110001 [標案名稱]南竿機場增設第五號停機坪及二號滑行道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標的分類]勞務類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否 [預算金額]4,482,917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預計金額]4,482,91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2 [招標狀態]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110/04/22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是 [是否屬國際競圖之採購]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文件售價200元,逕洽本站組員繳納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10/05/03 10:00 [開標時間]110/05/03 14:00 [開標地點]台北市敦化北路340-9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台北國際航空站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0萬元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台北市敦化北路340-9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台北國際航空站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履約地點]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土木工程技師事務所,並具備合格文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2)土木工程技師證書影本(影本,不得暫代)。 (3)土木工程技師受雇投標廠商證明文件(影本)。 2.土木工程技師事務所 (1)土木工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2)土木工程技師證書影本(影本,不得暫代)。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有效期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2.土木工程技師事務所:當年度土木工程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四)廠商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或綜合所得稅證明。 (五)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六) 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八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內容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基本設計,並將相關圖說文件函送機關審核並依機關指定之日期召開說明會。 2.經機關審核通過後,廠商須於50日曆天內完成細部設計,並將相關圖說文件函送機關審核並依機關指定之日期召開說明會。 3.細部設計經機關審核通過後,廠商須於20日曆天內完成預算書編列,並將預算書6份及發包所需相關資料(含監造計畫書)函送機關辦理發包作業。 二、本採購案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第二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是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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