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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110年度環境知識競賽總決賽競賽須知 | |
作者: 小巴巴環教小天使 < > | 發表時間: 2021-09-25 |
110年度環境知識競賽縣內決賽日期為110年9月26日於連江縣立中正國中小禮堂辦理。 一、活動注意事項如下。 1. 參賽者攜帶大會名牌及有照片身分證明文件(學生證、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準時入場,對號入座,所有參 賽者統一將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置於桌面,以備核 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2. 以畫卡方式答題,大會發放競賽答案卡,參賽者應自備2B 鉛筆及橡皮擦,必要時可使用透明墊板或透明鉛筆盒(不得有圖形、文字印刷於其上),其他非競賽用品請勿攜入賽場,亦不得向其他參賽者借用文具。 3. 競賽答案卡須用黑色 2B 鉛筆畫記,修正時須用橡皮擦將原畫記擦拭乾淨,不得使用修正液(帶),如有畫記不明顯或污損等情事,導致電腦無法辨認者,其責任由參 賽者自行負責,不得提出異議。 4. 參賽者應遵守競賽規則,且應準時完成報到手續,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以棄權論。 5. 非競賽用品如參考書、文宣品、計算紙等,以及電子辭典、計算機、行動電話、平板電腦、智慧型手錶、呼叫器、鬧鐘、收音機、MP3、MP4 等多媒體播放器材,不得於競賽過程中使用;若攜入賽場者,須於競賽說明開始前,放置於賽場內大會工作人員指定之位置;電子產品須先關機或拔掉電池。若未依規定放置,無論是否發出聲響,經發現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6. 參賽者經判定取消參賽資格時,則同時喪失領取奬金及奬項資格。 7. 若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時飲水或服用藥 物,須於賽前持相關證明資料經大會同意,在大會工作人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 8. 競賽開始後,若有身體不適請舉手並由大會工作人員陪同至大會服務中心,進行初步處理(嚴重者將送醫求診),並依競賽者意願可由大會工作人員陪同回競賽會場,但不得要求延長競賽時間或補考。 9.競賽場內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行為。若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取消競賽資格。 10. 參賽者之相關陪同人員請勿進入競賽會場。 二、獎勵方式 連江縣內決賽各組取優勝前5名,代表該縣(市)參加全國決賽,各獎項如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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