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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給個建議
作者: < > 發表時間: 2021-10-24
公然侮辱是指辱罵他人,誹謗則是散播關於他人不真實的事情,在公開PO這些文字,如果不是事實,就有構成公然侮辱及誹謗的可能性,但是如果是不具名呢?


像原來是他!「招財貓」終於現形了,要求立刻道歉啟事,甚至有的PO文是:大家都知道我在說誰,我就不具名了等等。

法院的見解是指特定人或可得推知之人,所以即使不具名,如果看的人多數知道在講誰,還是有構成公然侮辱或誹謗的可能性,而且也不以被罵的人看得到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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