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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東莒附幼甄選 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 | |
作者: msfang < > | 發表時間: 2022-01-03 |
東莒附幼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暨其施行細則。 二、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暨其施行細則。 三、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貳、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以下簡稱教保條例)第12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若經甄選錄取後發現事實,取消錄取資格。 2.依教保條例第27條第2項規定,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2年內,或任職後3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應考人應於規定期限內取得前開訓練證明。 倘於報名時尚未取得,應填具切結書,若未於任職後3個月內向幼兒園提出前開訓練證 明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二、報名資格 應符合下列各項之一並繳交相關證明: 1.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之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且取得專科 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教保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款) 2.具備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書,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教保條例第10條第1項第2款) ※102年8月1日起入學者,並須修畢教保專業課程至少三十二學分。(依據「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與輔系及學位學程學分學程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 3.依師資培育法相關規定具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教保條例第8條第3項) 4.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取得教保員資格者。(教保條例第10條第2項) 5.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幼兒園教師、教保員或助理教保員依規定請假、留職停薪或其他原因出缺之職務,應依下列順序進用代理人員;代理人因故有請假必要時,亦同: (1)以具相同資格之教保服務人員代理。(2)前款人員難覓時,得於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教保員以具助理教保員資格者代理。(3)前款人員難覓時,得於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以具大學以上畢業,且於任職前二年內,或任職後三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八小時以上及安全教育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者代理之。 6.本次缺額若第1-2次甄選招考無人報名,於第3次甄選作業放寬報名資格至具大學以上畢業。 參、招聘類別及缺額: 定期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 1.懸缺,正取1名,備取1名 2.控管缺,正取1名,備取1名 111年2月1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 幼生招收未滿8名,即無條件解雇,不得申請任何救助。 1.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若總成績相同,則依試教、口試等順序依序優先錄取。 2.本次招聘教師在學期中離職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3.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111年07月31日止,並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 4.因違反契約、代理原因消滅、有無法勝任工作或其他特殊情事,經本校考核小組會議決議,即應無條件解除代理職務,提前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賠償。 肆、工作內容及薪資 一、工作內容: 1.幼兒教保服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薪資: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薪資支給基準表「教保員薪資支給基準表」和「地域加給」給薪(另須扣除勞保、健保費及勞退自付額)。 伍、簡章下載:請於檔案處下載。 陸、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 111 年 01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7 時截止。 二、報名方式:採親自報名、通訊報名或e-mail寄送電子郵件方式〔請先將報名表(附件一)、黏貼證件資料表(附件二)、學經歷證書影本掃描檔及切結書(附件三)填畢,寄送至連江縣莒光鄉大坪村4號 東莒附幼收;或e-mail至yvopisces@gmail.com信箱〕。 請務必電話連繫 0936-749668 陳老師確認有無收到報名資料,未電話連繫者倘未收件成功,請自行負責。 三、報名費:免費。 四、應考人請務必詳閱本簡章,繳交資料務必以 A4 大小影印並依序裝訂,影本均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蓋章,自負法律責任: (一) 報名表(附件 1,請自行黏貼 3 個月內 2 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 1張)。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附件 2)。 (三) 切結書(附件 3)。 (四)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五) 其他合於報名資格之各項證明文件影本。 柒、甄選方式、時間及地點: 一、甄選分教學演示及口試方式辦理,口試佔 40%,教學演示佔 60%。 二、考試日期: 第一次招考:111 年 01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16 時 30 分 第二次招考:111 年 01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6 時 30 分 第三次招考:111 年 01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6 時 30 分 三、報到及資格審查:應考者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經歷資料正本,於考試當天下午16:10 前辦理報到,未依時報到者,視同棄權,取消應試資格,不得異議。 四、考試地點:連江縣莒光鄉東莒國民小學(地址:連江縣(馬祖)莒光鄉大坪村4號)。 五、考試主題及時間:主題自訂,每人教學演示及口試各 10 分鐘。 六、現場不提供任何製作工具及材料,需用教學器材請自行準備。 七、成績放榜:總分數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八、公告錄取人員名單:考試次日 17 時前,公告於連江縣政府教育處網站。 捌、報到 一、經本校甄選合格錄取者,請務必於公告錄取之次日上午 10 時前電話回復是否到任及協調報到日期,並於協調之報到日上午 9 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等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幼兒園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註銷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 二、備取人員資格至 111 年 7 月 31 日止有效。 玖、附則 一、應考人經發現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將不具備應考資格;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結果之情形,於甄選前發現者,撤銷其應考資格;若甄選經錄取後,則撤銷其錄取資格,如涉及法律責任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二、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自實際到職日起薪,僱用至 111 年 7 月 31 日止。 三、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且無不可抗力之原因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四、經甄選錄取為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應於到職日繳交最近 1 個月內之公立醫療院所或區域教學醫院健康檢查報告(含 X 光肺部透視合格證明)。如患有法定或其他妨礙教學之傳染病、或未依限繳交健康檢查報告者,均註銷其錄取資格。 五、甄選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應依幼兒園契約履行權利及義務。 六、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報到日程及地點須更改,將公告於連江縣政府教育處網站;應考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七、為因應新型流感、腸病毒及禽流感等防疫,如經衛生單位發布為疫區時,考生應至連江縣政府教育處網站,查看相關防疫措施,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八、離島地區交通因天候因素多有變數,請盡早規劃交通方式前往,俾利考試順利。 九、連絡電話:連江縣莒光鄉東莒國民小學0836-89043#507,0936-749668,陳老師。 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中央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bfa0b8111afb0dc8890b465b7e91569c.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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