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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連江縣家庭教育中心甄選約用人員1名第四次公告
作者: 連江縣家庭教育中心 < > 發表時間: 2022-11-03
連江縣家庭教育中心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連家教字第1110001041號

一、應聘條件:具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
二、工作內容:執行本中心家庭教育各項專案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繳驗證件:學(經)歷證明文件、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甄選報名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等相關文件。
四、工作待遇:約用五級進用,月支報酬4萬6,088元,享有勞保、健保及勞退。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11月11日下午5時止。
六、報名方式:
(一)親自或委託方式:於上班時間至本中心辦理報名手續。
(二)通訊報名方式:請備齊報名表等相關資料逕寄「連江縣家庭教育中心」(地址:20941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374-2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聘「家庭教育專業人員」(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七、甄試內容:筆試50%(公文製作及計畫撰寫)、口試40%、學經歷審查10%。
八、甄試日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另以電話通知甄試時間,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
九、甄試結果:
(一)經甄試錄取者由本中心通知當事人,並依相關規定辦理進用手續。
(二)參加甄選人員如成績未達本中心錄取標準(成績低於70分)者,錄取從缺。
(三)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六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十、預定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工作考核結果及教育部補助狀況酌予續聘。
十一、如有相關疑義,請洽(0836)22135分機29,連江縣家庭教育中心。
十二、備註:
(一)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得依相關規定隨時補正之。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6a08dd28247ea365d45b1febe8bb90a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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