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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連江縣港務處甄選課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 |
| 作者: 連江縣港務處 < > | 發表時間: 2026-03-16 |
| 主旨:本處應業務需要,第2次甄選課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1名。 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1月15日總處培字第1150010710號函。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一)年滿18歲(以報名截止日為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且未具雙重國籍身分;如為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10年。 (二)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所列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工作?容: (一)辦理商港工程全般事項。 (二)執行中央工程款項補助全般業務。 (三)辦理車輛及人員進出港區作業規定之擬定、證件製發等事項。 (四)辦理商港區域劃定等事項。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或該考試任用計畫解除列管時止。 四、薪資待遇:連江縣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僱用非現職人員為職務代理人之支給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給薪(月支報酬新臺幣48,720元)。 五、報名資訊: (一)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23日17時止。 (二)報名方式:郵寄或親送至本處行政課,送達時間並以本處收訖時間為憑,非以郵戳為主,逾期恕不受理。 (三)繳交證件:身分證、畢業證書影本及報名表(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資料)。 (四)報名地點:連江縣港務處行政課【地址:連江縣南竿鄉福澳村135-6號3樓(連江縣港務處)】 六、應徵方式: (一)筆試:115年3月24日下午14時。 (二)筆試考試範圍:以3年(112、113、114)?之公務人員高、普考試一般行政,有關「法學知識」、「行政法概要」之選擇題範圍為原則。 (三)口試:115年3月24日下午15時。 七、甄選方式:總分100分(筆試70%、口試30%)擇優錄取,總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 八、工作地點:連江縣港務處。 九、錄取方式:以考試成績擇優錄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6個月內,得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十、聯絡人及電話:本處港埠課陳先生;電話:0836-22948分機27 。 公告及履歷表請至本處官網下載: https://www.mtha.gov.tw/MTHA/ShowNews.aspx?id=1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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