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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臺馬輪運託運車輛限制
作者: 新華航業公司台馬輪客服處 < >
發表時間: 2007-06-03
依福澳及東引碼頭最高承受能力限制,自96年6月1日起,臺馬輪運託運車輛最重不得超過10.9噸,最高不得超過3.5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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