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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文化局自即日起開始發放『文化護照』歡迎大家前來領取
作者: 文化處藝文推廣科 < > 發表時間: 2007-06-08
作業要點:
一 申請須知
1.凡年屆國小學齡以上之民眾,均可申請本文化護照。
2.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駕駛執照,學齡兒童則請攜帶戶口名簿至本局圖書館服務
台填寫申請單,即可立即發證。申請人也可以自行上網填寫申請單,再至護照
放發地點領取護照,領取護照時也攜帶證件。
3.歡迎團體列冊向連江縣文化局申請。
4.文化護照遺失或毀損,請至本局服務台辦理補發,每人以一次為限。補發之護
照不予補舊戳,得從新集戳。
5.申請人個人資料若有異動時,請告知以俾利資料更正,若資料誤填,而損及權
益,須自行負責。
6.申辦期間:自即日起至96年8月31日止

發照地點:
1. 連江縣政府文化局
2. 民俗文物館
3. 北竿圖書館
4. 莒光圖書館
5. 東引圖書館
6. 南竿機場服務台(馬管處服務台)及福沃碼頭(觀光局)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a41580d45fe5962e6aea7c642d79735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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