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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莒光鄉公所錄取公告 | |
作者: apple228877 < > | 發表時間: 2007-08-24 |
福建省連江縣莒光鄉公所公告 中華民國96年08月24日 莒人字第0960000496號 主旨:本所應業務需要,甄選村幹事約僱代理壹名。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6年03月28日局地字第0960007759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 正取人員:陳彩琳。 二、 備取人員:鄭雍議。 三、 正取人員於96年09月03日起正式僱用。 四、 錄取人員依約僱三等任用。 五、 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六個月內遇相同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備註:約僱代理職務經分發考試及格人員或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其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78553b1ae40b6c6bc7f3643075a51507.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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