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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連江縣北竿鄉公所徵技佐公告 | |
作者: 北竿鄉公所 < > | 發表時間: 2007-10-30 |
連江縣北竿鄉公所公告 日期: 961030 字號:(96)北人字第3976號 主旨:本所為應業務需要,甄審財經課技佐(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土木工程職系)一名。 公告事項: 一、報名資格: 1.符合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工作項目:各項工程.招標.採購及財經相關業務等。 三、工作地址:馬祖-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258號.鄰近機場。 四、聯絡方式: 一、 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以上證件(均影印本,證件未附者不予計分)請依序裝訂成冊。 二、 於96年11月5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北竿鄉公所258號人事室陳和欲收,電話083655218-601,信封上及履歷表首頁並請註明應徵職務,逾期不予受理,證件不齊恕不計分。 三、 資料提送本所甄審委員會審查,不合者不另通知,亦不退件。經圈選者由本所向其原任機關辦理商調,如於原服務機關有服務義務或機關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 四、 本所得視成績酌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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