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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回去馬祖投票......請多多想一下後果
作者: 酷酷的馬B < > 發表時間: 2008-01-01
我在桃園xx市的雞排攤(馬祖人開的)買雞排....
跟他聊聊天 問他有沒有回馬祖投票
他跟我說:上一屆立委選舉 回馬祖南竿投票.....(義務去的阿)
我爸爸媽媽還住在馬祖阿
節果 他的弟弟 (從台回馬)被告
花了好多 時間 (開庭星期1~5)金錢(10幾萬)
工作一直在請假 去開庭
我說:你幫投那位立委呢
他說:都不關心我們...........(心灰意冷)鬱卒
這幾天某立委一直傳簡訊........
打死我也不會回去投他 他就算選不選上關我鳥事
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少做
以上事情 真人真事
回馬祖投票 要多多思考一下下不知不知不知
作者: Skyjen < > 發表時間: 2008-01-01
錯誤的觀念!投票是民主之一.
這時不投票哪時可以投!選賢與能就在這時!
除非你不正當身份!除非你投票身份不當!投票怎麼會有事勒!
請不誤導大家!
你我生活好壞 就在這一票 請踴躍投票
被飯桶扁集團搞了8年受夠了 請踴躍投票
作者: 酷酷的馬B < > 發表時間: 2008-01-01
他的弟弟 最後無罪釋放.....
但是 不管 正當不正當
馬祖檢方 寧可錯殺不可錯放一人的觀念
這樣由如 亂槍打鳥一般
我聽到以後 真的很訝異
我只是想表達一下 請馬祖檢方掌握證據後在傳喚
有的馬祖人 雖然選舉前遷回馬祖......
並不是每個人...都有罪嘛
也會造成在台灣工作的馬祖人 困擾
作者: 連檢 < > 發表時間: 2008-01-02
本署針對「回去馬祖投票......請多多想一下後果」回應如下:
朱檢察長「預防」要走在「犯罪」之前的理念始終不變,「愛馬祖,就從尊重馬祖做起」更是這次預防「假戶口真投票」的基本原則。從96年7月份開始,前後三波的宣導,第一波由警察局一家一戶的送文宣,勸導戶長通知虛設戶籍者,不要投票,以免觸法;第二波由檢察官及警察局家戶訪問,再次的提醒;第三波「柔性勸導-萬信齊發」,對戶籍設在馬祖,卻不住在馬祖的人,發出每人一封善意提醒的信。目的無他,即在於不願再見到馬祖鄉親飽受訟累,或被判刑而有前科。事實上,本署商請警察局調查所有不住居馬祖之原因,業已彙報本署,所以,一定會先掌握證據再行傳喚,各位鄉親可以放心。但如果接受提供機票、船票或旅費,無論是否「假戶口真投票」,一律構成賄選罪,仍請鄉親謹慎小心。
作者: 多啦a夢 < > 發表時間: 2008-01-02
日前聽朋友提起,有一朋友因在北竿工作,把戶籍從南竿轉到北竿,未料日前接到一封列為幽靈人口的通知單,害得他不敢去投票,南竿與北竿本是同選區的立法委員為何列為幽靈人口,是否對選民造成恐嚇呢
作者: pkbw < > 發表時間: 2008-01-02
好害怕喔~嘆氣
台灣越來越像共產國家了好冷
做什麼事都要三思而後行~冒汗
連憲法保障的投票自由都能用千百種理由來嚇唬你~無言
原來台灣真自由~馬祖也一樣!!流淚
作者: Skyjen < > 發表時間: 2008-01-03
行的正怕什麼
投票是決定你未來生活好壞的重大事
你不投票選擇決定自己 就是等別人投票決定你
民主就是已投票來決定你我 請踴躍投票來決定你與國家未來
作者: maxma < > 發表時間: 2008-01-03
前幾天打電話回家,媽媽跟我說要我不要回去投票,會被當幽靈人口移送法辦...咦...當我還在懷疑時,我在台灣的同事聽到都大呼不可思議...那外國僑胞還有僑選立委,我的戶籍在外島二十年沒變過,如今卻被剝奪了參政權力,想來想去還真的很好笑...也許我連投總統的權力都沒有...這是馬祖人被欺負了嗎?為什麼台灣不用這樣??我很多朋友在外地工作,投票一樣回戶籍地就沒事?連江縣是獨立了嗎?為什麼可以這樣亂來?一國兩制的行政制度合理?公平?
作者: 純喫茶 < > 發表時間: 2008-01-03
得確..朋友都說什麼今年會抓很兇啦..
管你是不是在臺灣唸書或工作啦..
回去投票就當你是幽靈人口..
那這樣好啦..
別人書也別唸了..錢也別賺好啦..

這是什麼跟什麼呢..
寧可錯殺一百..也不願放過一個的意思喔!~無奈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08-01-03
樓上兩位網友都誤會了地檢署的意思了,如果您的戶口一直在馬祖,從來沒有遷去台灣再遷回來,可以放心回來投票,不會被當幽靈人口法辦。因為所謂幽靈人口的構成要件,是「遷移戶口」來影響選舉,使選舉結果不正確。

本人的戶口一直都在東引,都沒有移動過,每次選舉都會返鄉投票,都不會被當幽靈人口查報。所以請放心,如果戶口一直都設在馬祖,沒有動過,請放心返鄉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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