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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經銷商遴選簡章販售 | |
作者: 臥龍 < > | 發表時間: 2008-02-22 |
公告事項: 辦理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經銷商遴選簡章販售: 一、遴選對象之資格條件如下: (一)屬中華民國國籍且具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或低收入單親家庭三項資格之任一項。 (二)滿十八歲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者。 (三)須非屬身心障礙者中之失智症、植物人、重度或極重度智能障礙,且能親自在場銷售者。 (四)申請人如曾犯偽造文書、偽造貨幣、偽造有價證券、侵占、詐欺、背信、賭博罪,經刑之宣告確定者,須已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逾五年者。 (五)不具公務員或在學學生身份。 (六)申請人如曾被運動彩券發行機構取銷運動彩券經銷商資格須已逾五年,如為自願放棄運動彩券經銷商資格者,須已逾二年。 二、簡章販售: (一)發售時間:自九十七年二月十八日起至九十七年三月七日止(各發售地點之每日發售時間,依其對外服務時間為準)。 (二)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伍拾元整。 (三)發售地點:連江縣農會。 三、申請方式: (一)申請日期:自民國九十七年二月十八日起至九十七年三月七日止,逾期申請、現場申請及團體申請均不受理,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惟基於作業時間緊迫,自收件截止日起算,本行如於七個日曆日內仍未收到者,視為逾期申請。 (二)遴選處理費:每件處理費為新台幣参佰元整。 (三)一律採個別掛號郵寄通訊申請,逾期申請、現場申請及團體申請均不受理,如以平信郵寄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申請者,申請人應自行負責。 (四)郵寄地點:(104)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五十號十樓「台北富邦銀行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經銷商遴選小組」收。 四、本行將辦理二十場遴選說明會,其日期、時間、地點及參與方式詳如附件。 五、抽籤日期、時間、地點:另行公布於本行運動彩券網站(www.i-win.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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