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資訊網 » 站務區 » 刪文留置區 http://www.matsu.idv.tw
主題: 縣警局公告失物招領
作者: kingfisher < > 發表時間: 2008-03-20
【本報訊】連江縣警察局依據民法第八百零三條至第八百零七條之規定,公告招領拾得物,公告招領拾得物黃白條紋手提包一只(內有藍灰條紋錢包一只及新台幣一百五十八元),拾得地點在北竿鄉碧山觀景台。

 另一件公告拾得物為NOKIA行動電話一具,拾得地點在北竿鄉塘岐村鄉公所前,遺失物品民眾可招認失物。
第1頁 (共1頁)
服務條款      內容政策      隱私權聲明      著作權聲明       刊登廣告       站長信箱      副站長信箱      副站長kingfisher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