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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賀曹爾忠會長當選紅十字總會理事--弘揚人道 | |
作者: 紅十字會馬祖支會 < > | 發表時間: 2008-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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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rhchun < > | 發表時間: 2008-04-25 |
想要加入红十字会需要什么条件,如何入会? | |
作者: 曹爾忠南竿服務處 < > | 發表時間: 2008-04-25 |
(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二十三日電)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今天改選理監事及正副會長;會長繼續由陳長文連任,副會長除現任的陳豐義、施純仁外,準法務部長王清峰也獲選為副會長;首次當選理事的有高鐵執行長歐晉德、立法委員曹爾忠及師大榮譽教授黃松元。 紅十字總會上午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首先由大會選出十六名理事,新科的十六名理事再和七名政府指派的理事推選出八名社團代表理事,其後由三十一名理事推舉正副會長後,交會員代表大會選出正副會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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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紅十字會馬祖支會 < > | 發表時間: 2008-04-28 |
回覆erhchun網友 依本支會組織章程第二章內容 只要年滿20歲(成年人),認同紅十字會以發展博愛服務事業之宗旨,都歡迎您的加入。 如果你想更瞭解紅十字會 歡迎連結以下網址http://www.redcross.org.tw/RedCross/indexset/Index1.jsp?groupid=106&webno=1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連江縣(馬祖)支會 馬祖南竿鄉介壽村14-2號(環保局旁) 聯絡人電話:執行秘書 陳其平 22491 傳真22492 組織章程第二章內容如下: 第二章 會 員 第六條: 會籍隸屬於本支會之會員(以下簡稱本支會會員),分為左列各種: 一、基本會員:本支會發起人個人照章繳納一次會費者。 二、特別會員:醫藥護理及其他社會工作人員照章繳納一次會費或志願義務服務,卓著成績者。 三、團體會員:團體照章繳納常年會費者。 四、普通會員:個人照章繳納常年會費者。 五、少年會員:未成年國民照章繳納常年會費者。 第七條: 定期徵求會員辦法由總會訂定。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開會前一個月,應暫停受理申請入會。 第八條: 本支會會員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 第九條: 本支會會員應有遵守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 第十條: 本支會會員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份,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呈報總會核准予以除名。 第十一條: 本支會會員有左列情行之一者,為出會: 一、喪失會員資格者。 二、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呈報總會核准予以除名。 第十二條: 本支會會員為出會會退會,已繳會費概不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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