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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曹爾忠主張統籌分配款應以縣市為單位 非以人口、面積分配
作者: 曹爾忠南竿服務處 < > 發表時間: 2008-05-01
【中時電子報蘇龍麒�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三十)日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國民黨連江縣立委曹爾忠下午質詢時表示,「台灣不是說要海洋立國嗎?那麼如果財劃法依照縣市面積來編列統籌分配款,南投縣的日月潭算不算?連江縣的海域又算不算呢?」財政部長劉燈城表示,統籌分配稅款並不是由面積來計算的,所以沒有這個問題。

 曹爾忠說,如果海域也要算進面積的話,連江縣面積一定是各縣市之冠,但是他也不認為這是正確的作法,只是希望中央在進行統籌分配款部分時,應該給予金門、連江地區一定額度的補助,中央在統籌分配款的補助上,不得少於這個額度。曹爾忠也希望統籌分配款應以縣市為單位分配,不要以人口數量來進行分配。

 彰化縣副縣長張瑞濱則認為,中央統籌分配款不應以調劑盈需、平衡區域發展為原則,而不是以行政層級來做為分配標準,也不應以地方個別需求與地方優勢來做為分配指標。行政院版雖然已經擴大了地方統籌分配款的額度,但是還沒有辦法滿足地方政府的需求;而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版本,雖然更加擴大了分配額度,但是分配方式上有向直轄市與準直轄市傾斜的問題,對其他縣市可能有不利的影響。

 張瑞濱建議,為了解決地方財政窘境,擴大統籌分配款的規模有其必要性,因此對於蔡正元版本的每增加一個準直轄市,就增加所得稅的10%到統籌分配款當中,他表示贊同。

 但是,蔡正元版本的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直轄市及準直轄市基準財政需要額,應加計高中職以上學校扣除人事費及基本辦公費的教育支出、市立醫療院所補助經費、道路橋樑工程加計更新工程、工程及計劃經費實際受補助之差額…等」,張瑞濱則希望能夠刪除。

 張瑞濱認為,直轄市與準直轄市財政收入本來就比較豐富,負擔較重是合理的,如果定此條文獨厚財政狀況較好的直轄市與準直轄市,並不是非常公允,直轄市與準直轄市如果有特別需求,應由中央相關部會補助才對。此外,對於蔡正元版的統籌分配款分配方式,張瑞濱也認為較有利於直轄市與準直轄市,應予刪除。

 南投縣政府財政處長何麗容表示,南投縣政府在整個制度設計之下,收支還是短少了30多億元,中央每年撥給統籌分配款的一般性補助款106億元,但是南投縣政府依法編列的薪水就要117億元,每年法定的人事費用就讓南投縣政府赤字20億元,累計十九年已經將近200億元的收支差短,超過了南投縣政府一年的預算,南投縣政府幾乎快要沒有辦法運作下去,何麗容希望中央能夠擬定特別貧脊縣市的補助機制,讓南投縣政府能夠過最起碼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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