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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路政司通過貨運、遊覽車業免半年汽燃費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8-08-06 |
交通部通過「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修正,免徵貨運業者、遊覽車業者今年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汽燃費。 路政司司長祁文中指出,由於油價上漲,讓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及遊覽車客運業經營發生困難,因此為了考量貨運業及國內旅遊業運價的穩定,因此政府決議進行適度的稅費減免。 新修正的「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增列了第四條之一,九十七年七月一日至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免徵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及遊覽車客運業營業車輛的汽車燃料使用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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