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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97年度休閒農場體驗活動學習之旅」公告 | |
作者: 產業發展處 < > | 發表時間: 2008-08-08 |
主旨:連江縣政府「97年度休閒農場體驗活動學習之旅」學員徵求暨遴選作業。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97年度「馬祖地區發展休閒農業宣導及潛力評估計畫」,及連江縣政府「97年度休閒農場體驗活動學習之旅」學員徵求暨遴選辦法。 公告事項: 1、公告期限:自民國97年8月6日(週三)起至8月12日(週二)止。 2、參訪時間:自民國97年8月25日(週一)13時起至8月29日(週五)12時止。 3、參訪地點:苗栗飛牛牧場、南投台一生態農園、台東原生植物園等 4、補助費用:松山至南(北)竿來回機票、車輛租金、入園費、解說費、便當茶水、材料費、旅行平安保險費等。 5、自付費用:依據「97年度休閒農業輔導計畫研提與補助標準作業手冊」規定,學員應負擔住宿費用(本案每人收取新台幣4,000元整)。俟本府公告遴選結果後,正取人員應於7日內完成繳款,逾時視同放棄資格,由本府通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6、報名資格:凡設籍本縣,有意配合本府發展休閒農業且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農民或農會會員,皆可報名。單一農業生產單位(即各農場、農園、農莊、苗圃、畜禽牧場及相關農業產業團體)以1人報名為限。 7、報名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上班時間(每日8時30分至12時及13時30分至17時),親送、郵寄或傳真「繳交證件」至本府建設局農林課(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電話:26078,傳真:25909,洽劉小姐)。 8、繳交證件:連江縣政府97年度休閒農場體驗活動學習之旅學員申請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其他證明文件(能證明申請者之發展潛力、專業能力、推廣實力等特質者)各1份。 9、遴選方式:本府於報名截止後,邀集「學員遴選會議」委員給分,遇同分者以抽籤方式決定順序,選出正取15名及備取5名一併公告,並視自付費用繳款結果,依序遞補,完成徵選。 *因申請表、遴選辦法及預定行程電子檔案上傳失敗,請逕洽本府建設局農林課,電話:26078,江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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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產業發展處 < > | 發表時間: 2008-08-08 |
連江縣政府「97年度休閒農場體驗活動學習之旅」學員徵求暨遴選辦法 一、活動目的:為開發馬祖地區發展休閒農業之潛能,並執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97年度「馬祖地區發展休閒農業宣導及潛力評估計畫」,特辦理國內休閒農場體驗活動學習之旅,徵選有經營意願及能力的農民或農會會員前往知名休閒農場,觀摩學習農場規劃、行程策劃、活動體驗設計、農場經營管理、資源利用整合、資訊蒐集、宣傳行銷等事務,俾利返鄉後開創馬祖地區休閒農業產業。 二、經費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97年度「馬祖地區發展休閒農業宣導及潛力評估計畫」。 三、參訪時間:自民國97年8月25日(週一)13時起至8月29日(週五)12時止。 四、參訪地點:苗栗飛牛牧場、南投台一生態農園、台東原生植物園等地。倘因故無法前往,本府有權變更參訪日期或行程。 五、補助費用:松山至南(北)竿來回機票、車輛租金、入園費、解說費、便當茶水、材料費、旅行平安保險費等。 六、自付費用:依據「97年度休閒農業輔導計畫研提與補助標準作業手冊」規定,學員應負擔住宿費用(請參加者以配合款自行支應,每人收取新台幣4,000元整)。俟本府公告遴選結果後,正取人員應於7日內完成繳款,逾時視同放棄資格,由本府通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七、報名資格:凡設籍本縣,有意配合本府發展休閒農業且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農民或農會會員,皆可報名。單一農業生產單位(即各農場、農園、農莊、苗圃、畜禽牧場及相關農業產業團體)以1人報名為限。 八、報名方式:自民國97年8月6日(週三)起至8月12日(週二)止,於上班時間內(每日8時30分至12時及13時30分至17時),親送、郵寄或傳真「繳交證件」至本府建設局農林課(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電話:26078,傳真:25909,洽劉小姐)。 九、繳交證件:連江縣政府97年度休閒農場體驗活動學習之旅學員申請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其他證明文件(詳「遴選標準」規定)各1份。 十、遴選方式:本府於申請截止後,擇期舉辦本活動「學員遴選會議」,由委員依「遴選標準」酌予給分,遇同分者以抽籤方式決定順序,選出正取15名及備取5名一併公告,並視自付費用繳款結果,依序遞補,完成徵選。 十一、遴選標準: (一)、發展潛力: 1、申請人或其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中,至少一人持有符合休閒農場設立資格之本縣土地所有權狀(或取得前開土地所有人之使用同意書)。 2、於馬祖地區經營具有規模(如農園、農莊等大小規模)之農場、苗圃、畜禽牧場及相關農業產業者。 3、具有設立休閒農場潛力之其他證明文件者。 (二)、專業能力: 1、現任或曾任職於政府立案之休閒農場,具有證明文件者。 2、現任馬祖地區農業專業生產者(包括雜糧及蔬菜等農產品生產、畜牧業者等),倘為兼業生產者或農產加工銷售業者則評分酌減。 3、具有農業生產相關技術執照(例如:農業技術類國家技師執照、農業類技術士檢定證明、勞委會職訓局相關輔導課程結業證書等)或相關學歷證明文件(例如:大學或專科以上農業科系畢業證書、高級農業職業學校畢業證書等)者。 4、參加政府機關或農業訓練單位舉辦之漂鳥計畫、休閒農業訓練或講習,具有證明文件者。 5、參加公、私立機關或學校舉辦之相關農業專業訓練或講習,具有證明文件者。 6、能提出具有規劃、經營休閒農場之專業能力證明文件者。 (三)、推廣實力: 1、現任或曾任職於有益本縣發展休閒農業之相關公私立機關、學校、社團,具有證明文件者。 2、有意願協助本府推展休閒農業、輔導設立休閒農場及規劃縣內休閒農業旅遊行程等業務者。 3、能提出其他有益於本縣發展休閒農業之個人能力證明文件者。 十二、其他事項: (一)、學員應於活動開始(民國97年8月25日13時)前,抵達松山機場立榮航空2B櫃檯向本活動工作人員報到,並依引導搭乘接駁車展開學習旅程,逾時抵達視同棄權。 (二)、學員應配合團體行動並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本府無保管監督責任。 (三)、學員若有墊支本活動補助費用(如松山至南(北)竿來回機票等)情形,請於活動結束後7日內將合於規定之單據送交本案承辦人員,俾利發還代墊費用及辦理核銷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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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產業發展處 < > | 發表時間: 2008-08-08 |
預定行程(本府將視實際狀況與相關機關單位配合情形調整) 8月25日(一) 台北→宜蘭 中山休閒農業區(劃設過程、成員組織及運作情形)→實作及體驗活動規劃觀摩 8月26日(二) 宜蘭 中山茶葉產銷班運作組織情形→花蓮 壽豐鄉有機園區→台東 原生植物園 8月27日(三) 台東→埔里→台一生態教育休閒農場→埔里酒廠→埔里鎮農會酒莊 8月28日(四) 彰化 農委會台中區農業改良場→蔬菜設施栽培觀摩→果樹栽培觀摩→種苗產業觀摩 8月29日(五) 台中→苗栗通霄(飛牛牧場)→台北松山機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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