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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北竿鄉97年鄉長盃網球團體賽比賽規程 | |
作者: 北竿鄉公所 < > | 發表時間: 2008-11-04 |
連江縣北竿鄉97年鄉長盃網球團體賽競賽規程 一、主旨:配合政府全民運動政策,提倡正當休閒活動,到增進全民的強健體魄。 二、主辦單位:北竿鄉公所。 三、協辦單位:北竿鄉民代表會、連江縣體育會網球委員會。 四、比賽時間:97年12月6、7日。(星期六、星期日) 五、比賽地點:北竿網球場。 六、參加資格: (一) 設籍地區之民眾。 (二) 在地區服務之軍民。 (三) 曾設籍或服務地區之民眾。 七、報名: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7年11月21日止,免收報名費。 (隊數暫以4隊為限) (二) 報名方式:網路下載報名表後,請確實填妥報名表 (每隊隊 員限八名) 傳真或親自送至北竿鄉公所。地址: 馬祖北竿鄉塘岐村258號。FAX:0836-55326 聯絡人:王先生。電話:0836-55218。 (三) 特別事項:主辦單位為所有與賽選手及工作人員投保意外險, 但報名選手須確實審酌個人健康,經醫生確認適合參賽;賽 會期間因個人因素引發意外事故,主辦單位除盡力協助外, 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八、比賽方式: (一) 每場採八人五點制,每場比賽須賽完五點,其順序為:雙、單、雙、單、雙,選手不可重複排點,五點皆必須出賽,不 得輪空,如有輪空,該場以0:5落敗,局數以0:8計。 (二) 六隊以下採循環賽;七隊以上採分組循環賽,各分組取前二 名進入決賽。 九、競賽規則: (一) 賽前熱身時間十五分鐘,並由主審擲銅板決定發球先後。 (二) 賽事採八局決勝制,並於單數局互相交換場地、若局數7比7平手時,以TIE-BREAK搶第7點制來決定第八局之勝負。 十、抽籤日期: 12月3日下午2時30分辦理抽籤,未出席者由主辦單位代為 抽籤,不得異議。(抽籤場地另行通知) 十一、獎勵: (一) 第一名每人頒發三筒比賽球及獎牌乙枚。 (二) 第二名每人頒發二筒比賽球及獎牌乙枚。 (三) 第三名每人頒發一筒比賽球及獎牌乙枚。 十二、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及球員行為準則。 十三、比賽用球: SLAZENGER 藍筒比賽用球。 十四、附則: (一) 比賽期間參賽隊職員及工作人員由主辦單位準備中、晚餐。 (二) 比賽期間住宿、交通,由主辦單位支付。 十五、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處,敬請提出建議由主辦單位討論修改。 報名表連結下載: matsu-e41735388ca253fdb38cadeaf18c5bd6.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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