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號車神 wrote: 評鑑人員則由民政局課長曹宏宇、衛生局課長陳麗玲及介壽國中小附幼園長朱長春擔任 三個人就決定了三十萬到五十萬的獎金發放,權限是否過大 評分標準為何?不單純只是把預算核銷就好吧 感覺好像有些草率耶~ 是不是應該有些督學級的人物或是學者之類的人參與會比較好 還是人人有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