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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文建會公共藝術實務講習」(連江場次) | |
作者: 文化處文化推廣科 < > | 發表時間: 2009-06-15 |
為增進興辦機關對公共藝術觀念的了解,培訓辦理公共藝術設置業務之能力,文建會特開辦「公共藝術實務講習」課程,另配合新版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之發布實施,本年度之講習重點,主要針對修正後的法令內容講解及相關公共藝術計畫觀念之建立,提供參與學員建立新的公共藝術視野,以提昇未來公共藝術設置品質。 一、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協辦單位:福建省連江縣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建築學會 二、課程規劃 (一) 講習活動:本講習活動每梯次為期一天 連江縣—講習日期:2009/06/29(一),講習地點:連江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 人數限制:每梯次報名人數上限為60人。 (二) 導覽活動:導覽日期:2009/08/02(日) ,講習地點:台北市。 人數限制:人數上限為40人。錄取名單於講習日公告。 (三) 講習對象: 1.政府機關及所屬單位之公共藝術承辦人員、各級學校之總務及事務等行政人員、藝術與人文課程教師、對公共藝術有興趣瞭解者。 2.本會保留參加人員資格及優先順序選擇權,以機關預將設置或進行中的公共藝術興辦機關(構)人員優先,額滿為止。 (四)食宿:本課程備有午餐,不含住宿。 (五)報名方式:免費報名,一律採電子郵件報名,報名截止日期2009/06/21(日)17:00前。請至行政院文建會公共藝術網http://publicart.cca.gov.tw/或中華民國建築學會www.airoc.org.tw,下載報名表填寫相關資料後e-mail至chou4521@livemail.tw (六)洽詢專線:0986-080202周先生,02-27350338馮小姐 三、注意事項 (一) 請務必以電子郵件報名。報名截止日期2009/06/21(日)17:00前。 (二) 為確保參加學員之權益,完成報名手續者,將收到自動回覆E-Mail。 (三) 課程及時間如有變動,主辦單位將於網站公告(已完成報名者將以E-Mail通知)。 (四) 上課時數將計入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時數。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ac575a092235afb7835affddb4eead5d.doc2009年『文建會公共藝術實務講習』(連江場次)報名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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