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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甄選交通局約用助理人員一名 | |
作者: admin < > | 發表時間: 2009-07-10 |
福建省連江縣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7月3日 發文字號:連交航字第0980021501號 主旨:甄選本府交通局約用助理人員一名。 依據:連江縣政府約聘僱及約用人員進用及評量要點。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大學以上造船相關科系畢業持有證書者,具擔任工作內容相關證明(照)並熟諳電腦文書處理作業或領有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得優先錄用。 二、擔任工作內容:辦理造船工程業務、船舶營運管理等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三、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繳交證件: (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三)相關證照影本乙份。 (四)簡要自述乙份。 (五)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六)報名時不符應徵資格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或受理報名後經審查資格不符者,證件恕不退還。 五、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98年7月15日止辦公時間,逾期不予受理(通信者以郵戳為憑)。 六、報名地點:連江縣政府交通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84號)。 七、報名方式:通信、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府交通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84號)報名。 八、甄選方式:以學經歷及專業證照為主,面談為輔。 (一)學經歷及資歷審查:佔85%。 1、學歷佔30%: (1)造船相關學系: A、研究所以上:30%。 B、大學畢業以上:25%。 (2)輪機及電機相關工程學系: A、研究所以上:20%。 B、大學畢業以上:15%。 2、經歷佔25%:實務工作 (1)三年以上:25%。 (2)二年以上:20%。 (3)一年以上:15%。 (4)未達一年:10%。 3、證照佔20%: (1)造船工程技師或驗船師:20%。 (2)其他相關技師或證照:10%。 4、持有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者:10%。 (二)面談:佔15%。 九、甄選時間:98年7月16日(星期四)下午2時起(結束時間視報名人數而定)。 十、錄取通知: (一)錄取人員將在本府網站(http://www.matsu.gov.tw)公告,同時發函通知錄取人員;錄取人員應依規定期限報到,逾期未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遞補之;未錄取者不予個別通知。 (二)成績相同時,以學經歷及資歷審查分數較高者優先錄取。 (三)本次甄選備取人員,其備取資格保留至錄取公告日期起一年內止,期間依缺額狀況,通知報到僱用。 十一、待遇:依照「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以工程管理費、接受委託或補助之研究計畫進用之約用助理人員報酬標準表」第五級,月支報酬新台幣42,420元敘薪。 十二、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民國101年12月31日止,採一年一僱方式辦理,本(98)年度約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期間並辦理考核,成績優良者專案簽報續僱事宜,以資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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