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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公器私用再版』、『公家就是我家』 | |
作者: ◎←吉 力 寶→◎ < > | 發表時間: 2009-10-28 |
縣府企劃室 wrote: 連江縣政府企劃室主任您好:謝謝您的回覆,跟您說聲抱歉,筆者未經查證就張貼該路邊消息,在此與您致十二萬分歉意。 ps•筆者看您的答覆時間是在: 『縣府企劃室 發表時間: 2009-10-27 14:24』 想請問這時段不是上班時間嗎?為什麼公務員能在上班時間瀏覽馬資網,在上班時間不辦公而瀏覽馬資網,是否構成怠忽職守?辦公用的電腦算不算公器?用來瀏覽馬資網,是否構成公器私用 ?能請主任您回答嗎?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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