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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元旦網球團體賽競賽規程
作者: 鵬飛 < > 發表時間: 2009-12-20
ㄧ.主旨:配合政府全民運動政策,提倡正當休閒活動,達到增進全民的強健體魄
二.主辦單位:連江縣網球協會
三.比賽時間:99年1月1日至1月2日
四.比賽地點:馬祖網球場
五.參加資格:
(一)設籍地區之民眾
(二)在地區服務之軍民
(三)曾設籍或服務地區之民眾
六.報名: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8年12月28日止,免收報名費。
(二)報名方式:網路下載報名表後,請確實填妥報名表(每隊隊員四至六名)傳真或親自送至連江縣介壽國民中小學。地址:馬祖南竿鄉介壽村13號 FAX:0836-22192分機110 聯絡人:劉禮平 電話:0836-22192分機118
(三)特別事項:報名選手須確實審酌個人健康,經醫生確認適合參賽;賽會期間引發意外事故,主辦單位除盡力協助外,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七.競賽規則:
(一)每場採三點制,第一點單打,第二點雙打,第三點單打,每場比賽須賽完三點,選手不可重複排點,三點皆必須出賽,不得輪空,如有輪空,該場以0:3落敗,局數以0:6計。
(二) 採六局決勝制,並於單數局互相交換場地,任何一方贏六局就算贏,若雙方各贏五局,則任一方連贏兩局就贏此盤。但是局數6:6時,要進行”tie-break”(搶七),一方先贏七分且差距兩分以上就贏此盤。
(三)6隊以下採循環賽;七隊以上採分組循環賽,各分組取前二名進入決賽。
(四)勝負判定
1.勝一場得一分
2.兩隊勝負場數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之勝者為勝。
3.三隊以上相等時,以該循環全賽程之總勝點數減總負點數,大者為勝;仍相等時以全賽程之總勝局數減總負局數,大者為勝。
八.抽籤日期:
12月29日下午5時30分於網球場抽籤,未出席者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九.獎勵:第一名二十筒新球、第二名十六筒新球、第三名十二筒新球,參加獎每人一筒新球
十.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及球員行為準則
十一.比賽用球:SLAZENGER藍筒比賽用球
十二.附則:
(一)比賽期間參賽隊職員及工作人員由大會準備午餐。
(二)比賽期間住宿、交通,由各參賽隊伍自行處理。
十三.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處,敬請提出建議由主協單位討論修改。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5d4336fce846c5b993661b215e9a495d.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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