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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2月2日國際濕地日的由來
作者: 清水社區發展協會 < > 發表時間: 2010-01-26
面對世界上的濕地紛紛消失,在許多國家的政府與環保團體的共同努力之下,於1971年2月2日,在伊朗的拉姆薩(Ramsar)召開國際會議,由23個國家共同起草並達成協議的「特別針對水鳥棲息地國際濕地公約」,又稱拉姆薩公約,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擔任該公約行政管理機關,並訂定每年的2月2日為國際濕地日。
拉姆薩公約提出濕地資源保護及正確使用的架構,是全球國際間保護濕地的最高原則,為唯一針對保護單一特徵環境之國際公約。公約的宗旨在維繫生物多樣性,保存濕地自然功能,保護水鳥及其棲息的濕地。至2000年年底為止,總共有123個締約國,每一個締約國必須在自家的國家土地利用計畫中,納入濕地保育的觀念,並負有制訂、執行並推動濕地被妥善利用的責任與義務。此外,每個締約國至少要在該國境內選取一個「國際重要濕地」,善盡共同保護的義務。目前已超過1044片「國際重要濕地」,總面積達7850萬公頃。
設立國際濕地日的目的是希望透過這個特定的節日,來提醒大家重視濕地並關懷濕地的現況。1997年是第一屆的國際濕地日,從此之後,每年國際濕地日都會設定不同的主題來舉辦各式各樣的活動,如「水與生命」、「濕地與水供給」等。
愛護自然環境,維護生態多樣性,其實就是在守護我們自己的生存環境,因為地球只有一個,讓我們共同加入保護地球的行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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