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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感應式線圈測速儀自99年4月1日起納檢 確保駕駛人權益 | |
作者: 標準檢驗局馬祖 < > | 發表時間: 2010-03-26 |
感應式線圈測速儀自99年4月1日起納檢 確保駕駛人權益 標準檢驗局為確保感應式線圈測速儀計量準確,維護公務檢測公信力及駕駛人權益,97年委託台灣大學參照歐美國家之檢驗標準,完成「感應線圈測速儀檢定檢查技術規範」草案,並依據該草案於98年進行研議,多次召開座談會及公聽會,於98年12月完成技術規範公告程序,同時規劃檢測能量及評選優良檢定機構,訂於本(99)年4月1日起,將感應式線圈測速儀納為應經檢定之法定度量衡器。 標準檢驗局表示,感應式線圈測速儀主要針對主機速度準確度及路面線圈距離、電阻值、絕緣電阻值、電感值等項目實施檢定,檢定有效期間為1年,於檢定合格有效期間內,該局亦會實施檢查,以確保計量準確;提醒駕駛人,未來納檢後若於十字路口因超速遭取締時,可留意該感應式線圈測速儀主機本體上是否貼有檢定合格單及該器具是否仍在檢定合格有效期間內,並請於接獲罰單時,看清所附相片是否標示該測速儀器號、牌照號碼、拍攝年月日時分、車道別、測得車速及量測地點等資訊,以維護自身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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