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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連江縣99年寫生比賽開始報名了! | |
作者: 馬祖芙蓉海畫會 < > | 發表時間: 2010-04-24 |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99年辦理推展生活美學補助案計畫書 一、計畫名稱:連江縣99年水彩寫生比賽 二、計畫目標:落實藝術向下紮根,推動全民生活美學並提昇社會大 眾藝術欣賞能力。 三、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執行單位:馬祖芙蓉海畫會 協辦單位:南竿志工服務隊 四、實施時間:99年5月2日(星期日) 五、實施地點:牛角聚落(南竿鄉復興村) 六、計畫內容及預期效益: (一)計畫內容 1.參賽資格:凡居住於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服務範圍九縣市或就讀於轄區內各級學校有興趣之民眾均可報名參加。 2.比賽組別: (1)國小低年級組:就讀國小一、二年級學生。 (2)國小中年級組:就讀國小三、四年級學生。 (3)國小高年級組:就讀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4)國中組:就讀國中之學生。 (5)高中(職)組:就讀高中(職)之學生。 (6)大專社會組:就讀大專之學生或社會人士,均可參加。 3. 寫生日期及時間: 99年5月2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12時,如遇豪雨 或颱風延後一星期比賽,即【5月9日(星期日)上午9 時至12時】。 4.報名地點:南竿介壽村283號 電話:25332 0919991772余小姐 傳真:0836-22699 5.寫生地點:牛角聚落--連江縣南竿鄉牛角聚落(復興村) 報到處: 連江縣議會門口8:30-9:00 6.報名手續: (1)參賽者填寫報名表(如附表)後,於4月19日起至4 月28日止逕寄(送)或傳真至報名地點。 (2)賽前報名未額滿,寫生當日接受現場報名。 (3)簡章及報名表請至主辦或執行單位索取,或從國立新竹 生活美學館網站(www.nhclac.gov.tw) 「最新訊息」或「活動專區」項下下載。 7.畫具及顏料: 畫紙由主辦單位統一印發,畫紙背面加印比賽用紙標示, 參賽者不得調換其他格式紙張作畫否則不予評分。參加者所 需畫具及顏料一律自備,國小中年級組(含)以上限用水彩 作畫,國小低年級組可使用粉臘筆或彩色筆作為顏料素材。 8.比賽規則: (1)參賽者本人或由監護人(或指導老師)於比賽當日逕 向寫生地點報到並領取畫紙。賽前報名者,至遲於上 午9時30分前完成報到,逾期視同放棄參賽資格;現 場報名者,如畫紙已索取完畢,報名時間即提前截止。 (2)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或請人代筆;或依既成圖畫臨 摹等情形,違者不予評分。 (3)參賽者請在畫紙背面方格內填妥各項應填項目,並不 得在畫紙正面簽名或作任何記號;若資料填寫不全或 在畫紙正面簽名、作記號者不予計分。 (4)各區參賽者一律於寫生當日中午12時前現場繳交作 品,逾期未交者,以棄權論,不得再行補交作品。 (5)寫生內容限寫生地點(含週邊)景物。 9.評審及獎勵: 本縣參賽作品交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定各組優勝名次,各組分別錄取一、二、三名各一位,並依作品水準及評定標準評選佳作若干名,由主辦單位發給獎狀及獎金。 10.其他: 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參賽作品不予退 還。得獎作品得由主辦單位於99年7月1日至11日安排 展出及頒獎。 (二)預期效益 藉由寫生比賽之舉辦,拓廣書畫藝術人口,有助生活美學 目標之達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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