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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生活中您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識】實務講座 | |
作者: 山隴社區發展協會 < > | 發表時間: 2010-05-20 |
【生活中您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識】實務講座 邀請台北市南港社區大學法律劉明康講師 藉由拜訪山隴社協交流之際,免費為南竿鄉親演講法律常識,希望大家不要錯過難得機會。歡迎大家踴躍參加。 主辦單位:山隴社區發展協會《邀請您、關心您》 一、時間:99年5月21日〈星期五〉晚上七時至九時整【實務講座二小時】 二、地點:南竿鄉介壽村老人活動中心二樓會議室 三、演講內容如下: 講師:劉明康 壹、解決法律問題三步驟及法律的管轄與法院的通知書。 貳、到警局、調查局作筆錄應注意之事項? 參、大拇指印、簽名、蓋私章哪一種最有效? 肆、何謂自白、自首、自訴、告訴、告發之不同處在那裡? 伍、何謂假扣押、假執行、假處分、假決議之不同在那裡? 陸、偵察庭與法庭有何不同?何謂公示送達? 柒、調解、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強制執行之說明。 捌、出庭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玖、借據要如何寫才有效? 拾、支票與本票之時效如何?不慎遺失或被竊怎麼辦? 拾壹、保證人與連帶保證人有何不同? 拾貳、什麼叫做「先訴抗辯權」它用在何處? 現場並開放其他法律常識問答 劉明康講師簡歷 學歷:陸軍官校 台北科技大學畢 經歷:野戰部隊排、連長、參謀、黨團、組長、常委 馬祖高中學校軍訓教官兼管理組長 大專院校軍訓教官兼生輔主任 台北科技大學上校主任教官兼學務主任 代理商公司人事主任、課長、樓管公司襄理、總幹事、勞基法、 勞退新制講師、社區發展協會講 師、防火 防災講師 郵政代辦所副理、管理委員會副理 台北爵士大廈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勞基法權益維護促進會秘書長 日新勞資企管顧問公司總經理 南港社區大學法律講師、聯合報導報社記者 現任:日新勞資企管顧問公司總經理 鴻福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 連江縣同鄉會理事 馬祖旅台文教協會理事 福州同鄉會評議委員 台北微笑協會法制顧問 台北市社區發展協會聯合會理事 軍事院校校友會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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