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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全民防疫 愛護動物 齊心努力 連江縣政府建設局關心您~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10-05-26
籲請鄉親及往返大陸、台灣旅客,積極落實防疫檢疫,杜絕動植物疫病蟲害入侵,連江縣政府建設局關心您並感謝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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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敬告鄉親生鮮豬、牛、羊肉及其產品等依規定不得運往台灣地區;禽鳥類屠體、冷藏、冷凍之加工禽鳥肉製品須出具合格證明或自用申明書,經檢疫人員檢查合格後放行。

二、攜帶或郵寄動物產品至台灣,含肉餡魚丸、魚餃、燕餃、餛飩、水餃、雞鴨肉、豬牛羊肉、蛋類等,敬請向馬祖檢疫站申請檢查。

三、生鮮餛飩及生鮮魚燕包攜帶返台(限貼有連江縣政府核可標章者,僅限旅客於自用原則下,以隨身行李方式攜出,不超過5公斤為限,且不得以郵寄等方式輸台)

四、攜帶犬貓進出馬祖,請檢附「寵物登記證」及有效的「狂犬病注射證明」(犬貓需滿3個月齡始可施打,施打後滿30天,不超過1年),以免寵物遭退運。

五、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以鏈繩牽引寵物或以箱、籠攜帶,遛狗繫狗鏈,鏈繩縮短,腳側隨行。

六、敬告小三通旅客:請勿將中國大陸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帶回馬祖或台灣,如有攜帶,記得主動申報或主動棄置,以免遭處新台幣3千至1萬5千元罰鍰,常見不合格產品有:燕皮、福州魚丸、肉鬆、肉乾、烤雞、烤鴨、含肉泡麵、新鮮水果、生花生、生橄欖、未乾草藥等,感 謝大家的配合。

七、有問題歡迎電洽連江縣政府建設局(0836-22347)或馬祖檢疫站(南竿0836-22833、北竿0836-55389)。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網站:
http://www.baphiq.gov.tw/mp.asp?mp=1

•金門馬祖運往或攜帶至台灣地區之動物植物及其產品檢查作業要點:
http://www.baphiq.gov.tw/ct.asp?xItem=3530&ctNode=1391&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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