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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轉貼mobile01文章....馬祖高中生辱罵全金門人!!! | |
作者: 安東尼奧 < > | 發表時間: 2010-08-11 |
馬祖高中生辱罵全金門人!!!!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697228&p=1 正當大人們都在努力推廣觀光時,這種小孩吃飽太閒嗎?還怕馬祖形象不夠差嗎?可以請學校跟家長管好小孩嗎?真夠差勁的小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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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豪大 < > | 發表時間: 2010-08-11 |
哇塞 只不過是 小孩的一句玩笑話吧 金門人的回覆也不怎有水準的樣子 是不是也該適可而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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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東尼奧 < > | 發表時間: 2010-08-11 |
某些人沒口德..馬祖人也比爛嗎?出門在外開玩笑也要適可而止吧! 樓主您說是吧!您要了解..現代社會的一句污辱玩笑話是很可能吃上官司的..看看每天的社會新聞就知道了...這點常識您有吧!...除非你就是馬中的高中生! | |
作者: Liner < > | 發表時間: 2010-08-11 |
口甲霸太閒!!! 全台灣25縣市 公認是南投埔里的女孩最美 埔里水質好 公認出美女 台北女生最會打扮 金門女生和馬祖女生一樣 也長得不錯 看起來水噹噹 白拋拋 幼綿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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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俏皮 < > | 發表時間: 2010-08-11 |
他很想紅到金門吧!!!...... 真無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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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cean25sun < > | 發表時間: 2010-08-11 |
小朋友說錯話是不對 他也被大家罵的夠慘了 事後也有道歉 但大家也沒人領情 我想一個高中生應該也不知道要如何處理吧 其他網友回覆攻擊的話比他打出來的話 相比之下也夠狠 但是高中生錯在先所以被罵也必須承受 可是不斷的謾罵有意義嗎 po文的目的你是要他出來誠心道歉來平息這件事 還是你只是要po馬資網上好讓大家來繼續攻擊他 希望你就大人大量原諒他吧 不要這樣得理不饒人 我是馬祖人 不是高中生也不認識這個學生 我也願意幫這位高中生向你及其他金門人誠心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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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東尼奧 < > | 發表時間: 2010-08-11 |
樓上的兄台言重了,po文的目的是要他出來誠心道歉來平息這件事,而且後來在01上他也出面道歉了,他也說明他不能代表馬祖人,我也覺得不管他是不是真心道歉,至少把馬祖的形象維持住了,在01上我也曾代他向其他人道歉過了!至於其他在網路上惡意攻擊醜化我們馬祖人的人士,我想也不是你我能掌控的...希望大家在外不要濫用馬祖這個象徵來做不當的發言 | |
作者: 莉婷 < > | 發表時間: 2010-08-11 |
妨害名譽: 網路上發表不實言論,辱罵他人等行為,侵犯他人權益,妨害他人名譽,可能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罪。這種行為以在網路上假冒他人名義徵求性伴侶、一夜情人及公布他人電話號碼的案例最多。上網冒用他人名義張貼信件,可能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而散佈不實流言妨害他人名譽可能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罪。 網路誹謗與公然侮辱:公然侮辱罪、誹謗罪。(刑法第309、310條) 網路恐嚇:恐嚇危害安全罪。(刑法第305條) 被害處理方法 由於網路犯罪具有匿名性、智慧性、普遍性、偵查困難及犯罪客體多樣化的特性,網路科技犯罪之偵查、蒐證均需使用高科技之工具與設備,受害之後相關被害證據被害人儘量蒐集後報警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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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酷酷的馬B < > | 發表時間: 2010-08-11 |
大家該 停止 這事情的發展....... 當事人也出來 道歉了 大家在這樣子 嘴砲下去.........可能會發生你我不願見到的事 萬一想不開.自殺.........(請當事人的家人多多注意一下) 曾經 社會新聞 報導過 受不了 語論的指責 而走上絕路 當事人 年齡輕 不懂事.......... 請饒恕它們吧 凡事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你我也有 口誤 的時候 這小孩 也被你門金門人及網友 罵了很多回 該是 饒過他了吧 ps:這次的教訓.也該夠他記住 話不能亂說 不關我的事.因為我們的一句話或文章.而造成悲劇 只會增加 我們的 口業(罪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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