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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馬祖文教協會優秀子女獎學金9/30前受理申請 | |
作者: admin < > | 發表時間: 2010-08-27 |
2010-08-27 馬祖日報 【本報訊】中華民國馬祖文教協會九十八學年度優秀子女獎學金申請,已經正式公告,歡迎凡本籍馬祖鄉親,其子女就讀國內各公私立高中及專科以上、研究所在學學生,皆可提出申請。申請辦法如下: 一、申請時間:2010年8月1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止,凡於期限內,皆得填表申請。 二、索取申請表方式與郵寄地點: (一)方式: 1、網路:自行點閱「馬祖雲台瞭望網」網站內,於獎學金主題處 下載申請表。其網址:http://www.mat-su-ytp.com.tw。 2、電話:市內電話:(02)23016361、(02)29490479、手機:0910937298獎學金主任委員陳嘉和、0921886722理事長陳儀宇、0952401501總幹事郭曾官。 (二)郵寄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72號五樓。 中華民國馬祖文教協會暨馬祖旅台鄉親聯誼會獎學金發放辦法第一條:中華民國馬祖文教協會暨馬祖旅台鄉親聯誼會所(以下稱本會),為獎勵馬祖鄉親優秀子女就讀公私立高中(含)以上完成學業;提高鄉親素質,特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會獎勵對象,為就讀國內各公私立高中及專科以上在學學生,合於第三條規定者。 第三條:家長或監護人,曾在馬祖設有戶籍,及積極參與年度鄉親聯誼大會或活動,且具備下列條件者得申請之;學年度成績智育、德育八十分以上、體育七十分以上者。 第四條:獎學金名額分配如下: (1)高中、五專一至三年級共五名,每名各得五千元。 (2)專科四、五年級,二、三專及大學獨立學院共三名,每名各得壹萬元。 (3)研究所壹名,壹萬元。 第五條:申請人數超過前條分配名額時,得由本會理、監事會議審核擇優錄取之。 第六條: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 (1)申請書(2)學年度成績單乙份(3)戶口名簿影印本乙份 (4)在學證明或已註冊學生證影印本。 第七條:申請獎學金者,請於每年8月2日至9月30日前提出,逾期恕不受理。 第八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核發獎學金,已領取者應予追回。 (1)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者(2)偽造申請證件者(3)已畢業者。 第九條:本辦法自發佈日起施行,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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