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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99年連江縣城鄉景觀攝影活動比賽 | |
作者: rock18 < > | 發表時間: 2010-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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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 > | 發表時間: 2010-09-25 |
一、活動緣起 為拓展與宣傳連江縣地區環境景觀資源,以在地景觀資源為主軸辦理城鄉景觀攝影比賽。透過比賽之效益,除彰顯地區之豐沛與在地之特殊地景風貌,後續更能推展在地居民對地區的體認,亦宣傳本區之景觀風情。 二、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連江縣政府 (二) 主辦單位:惇陽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三、參加資格 竭誠歡迎所有連江縣喜愛攝影之在地民眾共襄盛舉。 四、攝影主題 本次攝影比賽主題分為當代風華組與今昔對照組。 (一)當代風華組:以闡述現今連江縣地區之城鄉風貌,包含原野景觀、原生動植物和特殊自然生態等自然景觀,及人文資源、建築文物、民俗節慶、風土民情等人文景觀資源。 (二)繼往開來組:以過去連江縣地區自然資源、人文景觀等城鄉風貌之老照片為主,拍攝今日景致為對照。 五、作品規格 (一)繳交之攝影作品不限軟片及相紙廠牌,一律沖洗放大或輸出至8×10英吋光面之彩色、黑白照片(拍攝方式為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須附原始檔光碟(照片須600萬畫素以上)。繼往開來組參賽者提供之老照片請依舊照片尺寸(正負片均可)提交即可。連作不收,得獎作品須將作品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備份燒成光碟繳交。 (二)作品不得劃線、裁切、接圖、翻拍、去線、格放、留邊、護貝、裝裱,不得以任何影像軟體做修改與合成。 (三)每張照片需附上20-200字文字說明。 (四)請詳實填寫表內各項資料,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者及逾期交件者皆不予受理,凡參賽作品(不論得獎否)一律不予退件。 (五)如比賽作品獲選,請於主辦單位通知時繳交最原始數位檔案光碟或最原始底片,並請簽署美術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若原始資料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其獲獎資格。 (六)拍攝時間需在2009年12月31日以後,且未曾公開發表者(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網路發表包含部落格、參加攝影比賽入選佳作以上者),其他參賽者有舉証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七)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六、活動時間 (一)徵選照片:預計99年9月15日起至99年11月30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頒獎及公告得獎結果:99年12月20日,縣府地下室一樓舉行 七、收件方式 資料備齊後,以掛號方式於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郵寄至20941台北市八德路四段106巷2弄19號4樓(請註明『連江縣城鄉景觀攝影比賽組』) 內容須包含下列三項: (一)報名表(請索取簡章填寫) 1.請確實填寫報名表內所有欄位 2.每組作品限填一張報名表 3.報名表格可自行複印 4.若因報名表填寫不實而造成作品判定困難,參賽者自行負責。 (二)實體相片 每張作品請沖洗為8×10吋,並請將報名表服貼於作品背面,參賽作品請自行包裝完整,若因包裝不良造成作品毀損,請參賽者自行負責(建議不可大於29.7×42cm),繼往開來組請同時提供老照片與參賽者拍攝作品。 (三)作品光碟 1.報名表電子檔案與內容作品數位檔案(請提供最大檔案供展覽活動輸出使用)。 2.報名作品兩組以上之參賽者,參賽作品可燒錄於同張光碟中,但須以不同資料夾存放,且資料夾名稱須與內含之參賽作品名稱相同,與作品對應之報名表電子檔亦至於同一資料夾中。 八、評選辦法 聘請國內名攝影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預計於99年12月10日公開評審。 九、獎勵辦法 Ø當代風華組 (一)金牌獎一名:每名各得獎金新臺幣三萬元及獎牌一面 (二)銀牌獎一名:每名各得獎金新臺幣二萬元及獎牌一面 (三)銅牌獎一名:每名各得獎金新臺幣一萬元及獎牌一面 (四)佳作五名:每名可得獎金一千五百元及獎狀一紙 (五)入選十名:每名可得獎狀一紙 Ø繼往開來組 (一)金牌獎一名:每名各得獎金新臺幣三萬元及獎牌一面 (二)銀牌獎一名:每名各得獎金新臺幣二萬元及獎牌一面 (三)銅牌獎一名:每名各得獎金新臺幣一萬元及獎牌一面 (四)佳作五名:每名可得獎金一千五百元及獎狀一紙 (五)入選十名:每名可得獎狀一紙 十、附註 (1)參賽者必需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權,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除取消得獎資格,獎狀、獎金如數繳回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須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2)參賽者有義務確保主辦單位擁有該得獎作品的出版權利,並需擔保得獎作品無智慧財產等相關爭議產生,若有任何爭議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參賽作品之拍攝地點應位於本縣轄區範圍內,未填寫拍攝地點時,若無法認定時,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異議。 (4)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成績經公佈後,入選作品之作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參賽之作品,主辦單位有在報紙、雜誌及各項媒體發表之權利,不另給酬。 (6)郵寄作品前,請先行妥善包裝參展作品,作品由主辦單位妥善保管,如於郵寄途中或展覽期間發生不可抗拒之損害及意外,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責任。 (7)凡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 (8)依稅法規定,凡贈品價值超過1,000(含)元以上,需列入中獎人所得申報,日後將寄發扣繳憑單,中獎價值超過20,010元,需自行負擔10%機會中獎稅金,外籍人士需繳20%中獎稅金。 報名簡章下載: http://www.mediafire.com/?p9d66c5p6s4wcka 報名表填寫請造訪: https://spreadsheets.google.com/viewform?formkey=dDNfN2pmV1AzTlZLZzBGMkg5YlZYWEE6M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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