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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給馬祖X老闆的話
作者: 胡定國 < > 發表時間: 2010-09-15
今天3月初,我來到了馬祖並在一位X姓老闆下做景觀工程,在這半年裡在四鄉五島到處跑,做涼亭、做步道、做扶手,8月底時我離職了,在這半年裡我學了很多,看了很多,知道了很多,如今我回台灣了,先謝謝老闆你半年來的照顧。

勞動基準法第27條規定,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
勞動基準法第79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
(預扣工資之禁止)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罰則(四))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或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我不想多說什麼,當初說好的,老闆您也答應了,所以我先回台灣了,我可以接受老闆沒有錢托薪水,但我不能接受您不給薪水,當初說好的您會滙進我的帳戶,發薪日當初也是定於5~10日之間,如今現己十10幾號了,員工中也有人有領到薪水了,確不給我薪水,還說我想領薪水回馬祖領,我想問機票錢由老闆您處理嗎?我當日請假所造成的損失由老闆您處理嗎?如果答案是老闆您處理的話,我也可以配合,我只是一員小小員工,幾萬元的薪水對老闆您也許不算什麼,但確是我在烈日下所換來的,該我的還麻煩老闆您還給我吧,相信您也不想閙大,我也不想找麻煩,有空的話還請老闆上個網看一下勞工局的網業,了解一下,勞工應享有勞建保的保障,老闆您做到了嗎? 鬧大對大家都沒好處,話己至此,我只想拿回我的薪水就這麼簡單而己。
作者: 航立 < > 發表時間: 2010-09-17
類似顧主積欠員工薪資的事件 ,在馬祖蠻平常的,就不知勞工局的長官對此有何看法?
作者: < > 發表時間: 2010-09-17
經查此一勞資爭議案件本府尚未接獲受雇勞工書面請求,避免落入單方說法,無法確實釐清相關爭議,本案俟受雇勞工申請調解後依相關法令續辦
作者: 想想 < > 發表時間: 2010-09-18
不管是單方說法還是雙方說法,付出勞力工作就是要賺錢!

老闆:有什麼理由不給錢?

老闆:憑什麼要求要他回馬祖再給....是威脅還是恐嚇....

有沒有給錢老闆心知肚明.....要當面算現金耶~要怎麼求證?

如此僱傭關係想必是沒幫員工繳保險.....薪資給付方式,老闆不需要報稅嗎?

勞工局的長官會有甚麼看法~~又不關他的事!又是不他沒領到錢!

這個人都離開馬祖要怎麼查→他都說不要鬧大只要拿回他該拿的錢,回那什麼官腔官樣說他沒書面請求....

有沒有給錢查就知道,難道老闆包的工程是檯面下交易,受雇員工資料是沒有登記?那不小心受傷誰負責?

何來避免單方說法,老闆根本就沒開口說.....

等拿不到錢的人回到馬祖,然後再去申訴,再等兩造說法吻合,確定之間確實有勞資糾紛...那人家還要不要養家餬口....

官樣回答:本案俟受雇勞工申請調解後依相關法令續辦~~我看要拿到錢.....做夢可以啦!

回馬祖拿錢~~要帶朋友一起唷,免得錢沒拿到橫生枝節....

可憐你在烈日下犧牲奉獻給馬祖~四鄉五島都有你的汗水付出.....馬祖卻給不了你公道~~真是抱歉!

老闆~~該給人家就快給吧!有缺錢缺到一毛都給不出.....是工程單位沒給工程款?給各八千一萬分期付款也好...人家也是要吃飯生活!
作者: 東引真好 < > 發表時間: 2010-09-18
你這位老闆的良心何在?馬祖一趟往返的時間及金錢暫不談,這位員工到了馬祖還有四鄉五島,要叫人如何去與你談?你有老闆的樣子,但是沒有老闆體恤下屬的心,更沒有同理心,你現在的作為,就是你走上滅絕之途。
作者: 寒山鐘鼓 < > 發表時間: 2010-09-18
這是公共議題嗎,怎麼會在這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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