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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連江縣南竿鄉網球團體賽競賽 | |
作者: 人權發言者 < > | 發表時間: 2010-11-17 |
ㄧ.主旨:配合政府全民運動政策,提倡正當休閒活動,達到增進全民的強健體魄。 二.主辦單位:連江縣南竿鄉公所 三.協辦單位:連江縣網球委員會 四.比賽時間:99年11月27日(六)至11月28日(日) 五.比賽地點:連江縣網球場 六.參加資格: (一)設籍地區之民眾 (二)在地區服務之軍民 (三)曾設籍或服務地區之民眾 七.報名: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9年11月19日止,免收報名費。 (二)報名方式:網路下載報名表後,請確實填妥報名表(每隊隊員6∼7 名)傳真或親自送至連江縣自來水廠。 (三)聯絡人:姜祖揚 聯絡電話:0933101344 傳真:22507 (四)特別事項:主辦單位為所有與賽選手及工作人員投保意外險,但報名選手須確實審酌個人健康,經醫生確認適合參賽;賽會期間因個人因素引發意外事故,主辦單位除盡力協助外,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八.比賽方式: (一) 本次團體賽採六人三點制雙打,每場比賽須賽完三點且三點皆必須出賽。 (二) 6隊以下採循環賽,七隊以上採分組循環賽,各分組取前二名進入決賽。 (三)名次算法: 1.勝隊兩分,敗隊一分,未出賽三點之隊伍零分。以積分高低排名。 2.兩隊同積分時比兩隊勝負。 3.三隊或以上同積分時比相關隊伍點數勝負差 。 4.兩隊同點數勝負差時比兩隊勝負。 5.三隊或以上同點數勝負差相關隊伍比局數勝負差。 九.競賽規則: (一)賽前熱身時間十五分鐘,並由主審擲銅板決定發球先後。 (二)賽事採八局決勝制,並於單數局互相交換場地、若局數7比7平手時以TIE-BREAK搶小分制來決定第八局之勝負。 十.抽籤日期: 11月20日下午4時30分於介壽網球場抽籤,未出席者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十一.獎勵:前三名頒發獎盃、獎品(新球第一名三桶、第二名二桶、第三名一桶)。參賽者各贈送一桶新球。 十二.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及球員行為準則。 十三.比賽用球:SLAZENGER藍筒比賽用球。 十四.附則: (一)比賽期間參賽隊職員及工作人員由大會準備午餐。 (二)比賽期間住宿、交通,由各參賽隊伍自行處理。 十五.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處,敬請提出建議由主辦及協辦單位討論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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