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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代徵社會工作人員乙名
作者: 左心房 < > 發表時間: 2010-12-08
【職務說明】學歷大學以上畢,需熟諳電腦操作
【工作地點】連江縣南竿鄉為主,亦需單獨出差往北竿、莒光、東引鄉
【工作內容】1.弱勢兒童及家庭關懷扶助業務
      2.活動企劃撰擬與執行
      3.辦理急救教育訓練與推廣
      4.協助社團業務以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時間】100年1月1日起至100年12月31 日止(試用期三個月)
【薪資待遇】月薪25,000元-30,000元

【具備條件】1.社工員證照或社工系相關學歷
      2.EMT1初級救護技術員或水上救生員暨教練證
      3.小客車駕照並有能力駕駛九人座廂型車
      4.電腦軟體應用技術士證照
5.具有奉獻熱忱之工作精神

【應徵方式】1.履歷表、自傳傳真0836-26601
      2.證照資料等候面試後另補審查
      3.均採傳真報名方式
      4.詳盡資訊請洽0836-26883林小姐
【截止日期】即日起至99年12月2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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