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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甄選連江縣政府交通局約僱人員計1名 | |
作者: 交通旅遊局 < > | 發表時間: 2011-03-16 |
公告發文日期暨字號:100年3月16日連交路字第1000007779號 主旨:甄選連江縣政府交通局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員)計1名。 依據: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0年2月25日局地字第1000026103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1.、應徵資格: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2、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員)。 3、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0年3月23日17時30分止。 4、繳驗證件:請繳交學(經)歷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履歷表各1份,於本(100)年3月23日前郵寄本府交通局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或親自送達交通局。 5、報名地點:連江縣政府交通局(地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84號;電話:0836-22408)。 6、甄選方式:筆試佔70%(測驗題50%、公文書寫20%,測驗題庫置於本府人事室一課網站內)、電腦處理佔20%、口(面)試10%,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7、甄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8、聯絡人:吳奕宏,電話:0836-22408,傳真:0836-26539。 9、工作項目:(1)辦理停車場管理業務。 (2)自行車道建置及管理業務。 (3)電信、郵政、氣象相關業務。 (4)管考業務。 (5)臨時交辦事項。 10、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11、薪俸待遇:依「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三等(220薪等)支領月薪報酬35,355元。 12、僱用期限:約僱人員自錄取報到日至10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錄取人員分發到職前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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