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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福建省連江縣大同之家公告 | |
作者: admin < > | 發表時間: 2011-03-30 |
2011-03-30 馬祖日報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同安字第1000000348號 主旨:連江縣大同之家徵選臨時工一名。 依據:本家「臨時人員工作規則」第六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凡年滿18歲以上;55歲足歲以下,具有工作能力者。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0年4月6日17時30分止(上班時間)。 三、報名地點:南竿鄉清水村131號(請傳真或親自報名)。電話:0836-22033。 四、繳驗證件:簡易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公立醫院體健表(3個月內)各一份。 五、甄選時間:100年4月7日上午10時,假本家會議室。時間若有更改,另以電話通知。 六、甄選方式:體能測驗80%,口試20%,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達70分以上以最高分錄取。 七、負責業務:院民宿舍、院區環境清潔、污物處理、老人照顧服務、臨時交辦及支援事項等業務。 八、薪俸待遇:按日計酬(每日新台幣845元整,並享有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 九、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本年度12月31日止。新年度有相同業務時,依本家「臨時人員考核要點」規定辦理。 十、應徵人員: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始得參加本次甄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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