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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觀光旺季來臨,馬祖珍貴稀有植物面臨危機 | |
作者: 依弟 < > | 發表時間: 2011-04-16 |
小小草 wrote: 個人認為應由主管機關訂定相關規定后,然後由主管機關嚴格執行馬祖的藥草編號列冊.........抓到罰個十年八年,"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重罰之下必無笨蛋"。 每株藥草都名列一位治安人員負責看管,萬一丟了一株?負責看管的治安人員,必須被追究責任,其主管負連帶責任! 其責任額度:究竟應「槍斃」或「關禁閉」?應由「連江縣議會」立法!以便遵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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