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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連江縣警察局徵具有烹飪工作能力者 | |
作者: admin < > | 發表時間: 2011-05-25 |
福建省連江縣警察局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凡年滿18歲以上,55歲足歲以下,具有烹飪工作能力者。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0年5月31日止。(上班時間) 三、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親自或代理均可)或通訊報名。 四、報名地點:連江縣警察局(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260號)。 五、繳交證件:簡易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及公立醫院體檢表(3個月內)各1份。 六、甄選時間:本局另行通知。 七、工作內容:例假日期間及一般日代理本局廚房炊事、清潔及臨時交辦事項。 八、薪俸待遇:按日計酬(每日新臺幣845元整)。 九、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十、聯絡電話:0836-25859轉2084呂俊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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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陸同鄉會 < > | 發表時間: 2011-05-28 |
就業服務法:應徵者應去除年齡限制 | |
作者: 連江縣警察局 < > | 發表時間: 2011-05-30 |
更正連江縣警察局徵具有烹飪工作能力者 福建省連江縣警察局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凡年滿18歲以上,具有烹飪工作能力者。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0年5月31日止。(上班時間) 三、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親自或代理均可)或通訊報名。 四、報名地點:連江縣警察局(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260號)。 五、繳交證件:簡易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及公立醫院體檢表(3個月內)各1份。 六、甄選時間:本局另行通知。 七、工作內容:例假日期間及一般日代理本局廚房炊事、清潔及臨時交辦事項。 八、薪俸待遇:按日計酬(每日新臺幣845元整)。 九、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十、聯絡電話:0836-25859轉2084呂俊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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