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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我做了 件很無聊、很幼稚、很可笑的事情~
作者: mel < > 發表時間: 2006-10-13
加油了
貝貝媽咪~
跟你的先生談談吧
為了孩子
你要加油阿!
作者: ting < > 發表時間: 2006-10-13
看到你寫的文章真的很心疼又生氣
想了很久卻不知道怎麼安慰妳
如果感情是那麼簡單的問題
就不會讓人那麼痛苦了

我覺得
直接去對付第三者不一定有效
因為第三者絕對不可能輕易就退讓
只要妳老公對她還有意思
第三者就不可能放手
所以
關鍵是在你老公身上
先想辦法挽回老公的心
才有辦法切斷外面的桃花
如果老公的心找不回來
打走了這個第三者,還是會有下一個出現

要怎麼吸引自己的老公
只有你最清楚
該怎麼綁住自己的老公
也只有你最清楚
先試著去改變自己,看能不能讓老公回心轉意

我不建議妳一開始就先跟第三者嗆聲
因為第三者會跟妳老公裝可憐
這樣一來,對妳會更不利
既然第三者很會裝可憐
妳就要裝的比她更可憐

先從自己的老公下手吧
這才是治本的方法
我相信妳老公對妳還是有感情的
只是妳要想辦法喚醒他愛你的記憶

貝貝
加油喔
不要對自己失去了信心
有自信的女人最美
作者: 小梅子 < > 發表時間: 2006-10-13
金貝貝
要加油!!歡呼

心疼你 替你抱不平 
男人 似乎不能讓女人 100%信任?

先思考清楚 該問他些什麼
態度別太強硬 心平氣和談
再拖下去 你會非常辛苦 
然後 間接影響到貝比
別讓這臭男人再傷害你了

和他好好談吧

女人!  加油?????  飛吻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06-10-13
不要為難另一個也是受害的女人(如果您不離婚,她永遠是沒名份的第三者),建議您真正要做的,是跟您的男人坐下來談判,談出結果,看看問題出在那裡。
作者: < > 發表時間: 2006-10-13
貝貝媽咪
我也覺得你應該和你老公好好談談
說真的
我很氣也很無法接受第三者
但我相信站在女人的立場
都不會甘願去做第三者
外遇的問題呢
出在妳和你老公身上
但第三者
就是和你老公和她的問題
可能剛開始她真的不知道你老公已經結婚
也不知道自己是第三者

也許妳和妳老公的相處模式出了問題
或是兩人之間的感情不如從前
我覺得你可以試著改變自己的態度
如果妳還想挽回這段婚姻的話

但是如果你努力過了
妳老公還是依然這樣選擇外面的女人
妳就該好好攤開來跟他討論
必竟你們也有小baby了
小孩子是最無辜的
但也不要因為小孩而委曲自己忍受
那是很痛苦的
我在律師事務所工作
所以見過很多離婚案例
最多的就是外遇
通常是女生們要離婚
選擇給自己的人生一次新的機會
單親媽媽大有人在
但她們都是很偉大很堅強的
選擇離婚不見得不好(當然..如果能夠溝通..彼此還有愛..應該就不會到離婚的地步)
如果你真的氣不過
也不要太偏激跟那個女生硬碰硬
看能不能找出證據
去法院告他妨害家庭
請法官判離婚求償贍養費

冷靜想一想..加油^^
還有..希望妳要多愛自己..也對自己好一點!
作者: 莎莎 < > 發表時間: 2006-10-13
金貝貝加油..
我也覺得問題是出在你老公身上
光是對付第三者不是長計
如果你老公和那女朋友已經有了真感情
我想他們也是很難斷的吧嘆氣
好好溝通一下吧…但是可別意氣用事
也要為小貝比想一下未來
畢竟女人離了婚,帶小孩真的超辛苦呢
加油喔…加油加油
作者: 阿沁 < > 發表時間: 2006-10-13
前面的都說到重點哩!


(1.)跟你老公裝可憐(可以用baby),千萬別用太兇的態度喔!可以引起他的愧疚感啦

1. 要冷靜理智面對配偶外遇事件,千萬不可感情用事,吵吵鬧鬧。

2. 要剛柔並濟,先柔後剛。先迴避甚或消耗第三者的優勢及氣燄,先支配外遇者,待第三者由強變弱,由優變劣之際,再轉守為攻,掌握優勢。

3. 迴避策略,並不是視若無睹,像鴕鳥一樣,眼不見為淨。而是在於以我之「逸」以代彼之「勞」(當外遇曝光時,外遇者及第三者,大多會惶恐躊躇,甚至自亂陣腳),就能審時造勢,掌握有利於己的形勢。

4. 迴避策略,並不是逃避,也不是守株待兔,而是要靜觀勢態,然後「知己知彼」,使我有「逸」之機,能夠控制主動權,支配形勢發展。

5. 促使另一半出軌的情況,例如性生活不協調、溝通不良、性格不合、中年危機、生活壓力、觀念與認知的衝突、夫妻角色協調不當等,都 是會促使另一半往外發展,另結新歡的原因。而外遇通常都有脤絡可尋,平時就應多關懷另一半,注意各種外遇的軌跡及訊息,以預防外遇的發生。在發現另一半有外遇時,更應瞭解促使另一半外遇的真正原因,努力改善夫妻關係及婚姻生活,避免使婚姻狀況更形惡化。

6. 發現另一半有外遇時,應先冷靜以對,先行瞭解外遇的來龍去脈,誠心瞭解外遇的緣由,查明外遇的類型、外遇的對象,才能「知己知彼」,化解外遇的危機


(2.)告她...

在法律上,元配握有捉姦的權利,捉姦之後,依法可以提出告訴,追究外遇者及第三者的通(相)姦罪責,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仍得撤回告訴,甚至還可以只對配偶撤回告訴,讓第三者單獨承擔刑事責任(註)。在民事上外遇者與第三者構成共同侵權行為,元配可以請求損害賠償,甚至可以請求判決離婚並得依法請求財產上及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與贍養費(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一八五條、第一○五二條、第一○五六條、第一○五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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