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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連江縣政府工務處甄選職代約僱人員2名
作者: 工務處 < > 發表時間: 2017-05-07
主旨:甄選本府工務處職務代理人約僱人員2名。

依據: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4月10日總處培字第1060042595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大專以上理工、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惟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籍滿十年。

二、工作內容:辦理公共工程或建築管理等相關業務。

三、繳驗證件:履歷表、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男性須檢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四、薪俸待遇:依本府核定「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三等220薪點支給。

五、報名日期及地點:即日起至106年5月15日止親自、傳真或郵寄至本府工務處(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上班時間收件,於截止報名前送達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六、甄試時間及地點:106年5月17日下午2時於本府辦理。

七、甄選方式:測驗題50%(題庫抽選50題,網址:http://www.matsu.gov.tw 連江縣政府/便民服務/各局處檔案下載/人事處/甄選人員考題題庫及答案)、公文書寫及電腦處理30%、及口(面)試20%,擇優錄取。

八、錄取人員:正取2名、備取2名。正取人員未報到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未錄取人員其繳交證件恕不退還。

九、僱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至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錄取人員分發到職前一日止。

十、聯絡人:工務處曹小姐0836-25330分機56,傳真:0836-2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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