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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肛肛相護何其好 該慶幸?該憤怒?? | |
作者: 曹玉貴 < > | 發表時間: 2017-05-25 |
這年 頭都變了… 今天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國家.該慶幸?該憤怒?? 搞同婚.讓台灣無後代.絕子又絕孫?在此少子化的年代… 肛肛交是老天爺開的玩笑.而相愛是人權.我們給予尊重.但是.畢竟捍衛正統婚姻才是主流!! 底線是 <同志婚姻> 決不支持<同性婚姻>用專法來保障真正的同志來追求他們的同志婚姻.若是同姓婚姻就有跨界之實.大多數的是人無法接受的! 台灣不歡迎同性婚姻 「釋憲無效、司法蒙羞、交付全民公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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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友志一同 < > | 發表時間: 2017-05-25 |
口口聲聲說尊重還是反過頭來要求公投 你也是搞的大家好亂 現在絕子絕孫的原因是養不起而不是不生 看兄台如此正義 我也沒看到護家盟張守一外遇的時候您出來捍衝家庭 怎麼別人要結婚就跑出來捍衛 台灣很歡迎同婚啊! 是你不支持而己可別把大夥兒拖下水 另外你結婚也沒有公投那同志結婚幹麼要你公投? 最後也以口號收尾 別人結婚關你什麼事 放心不會發帖子給你也不會要你的祝福 錢收好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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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hnalex < > | 發表時間: 2017-05-25 |
崩潰到馬祖資訊網也是有點好笑 人家相愛不相愛 根本不需要你的尊重 不用太看得起自己 他們爭的不過是法律位階的平等 就算同性婚姻不合法 同性戀也不會消失 這樣會提高生育率? 如果哪天你知道自己父母其實不愛對方 只是為迎合社會上的壓力而結婚 這你又高興? 釋憲無效也要等你先有能耐去當到大法官才能說 如果什麼都要全民公投 那我們來公投要不要繳稅你說好不好 還是來公投政府每個月發10萬零用錢給大家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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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蘇柏豪 < > | 發表時間: 2017-05-25 |
昨天大法官釋憲宣布,內心感到無比激動,這大概是目前世代對立中青年方截至目前唯一接近戰勝的議題。其實同性婚姻在青年世代中,早已是普世價值。 同婚的個議題支持的程度幾乎就是以年齡為區分,年齡越大支持度越低,年齡越低支持度越高,尤其20~30這個年齡層,支持度破了80%,對青年來說,支持同婚早已是普世價值。而支持與反對交會的分水嶺大概在40歲這個年齡層。 從幼稚園到大學的班級同學,幾乎沒有例外都有同性族群的存在,高中的室友也是有,甚至自己親族的同輩堂表兄弟姊妹也是有同性族群的存在。我實在不願意,因為傳統社會觀念的不接受與法令的不允許,讓這些親朋好友失去追逐幸福的可能性。 曾經與母親私下討論某同事的案例,大家都懷疑她同事的先生可能是同性族群,履行了家族與傳統要求結婚生子的義務後,就不再碰老婆了。這樣被社會強迫,不正常的婚姻真的會比較好嗎?是不是因為維持表面上符合傳統價值觀,多傷害了一個人? 也有同輩女性友人在被追求時,追求的男性最後坦承是同性族群,只為了應對傳統觀念的壓迫,還好追求人願意坦承,在最後沒有造成太大的傷害。 如果傳統觀念造成的是更多的受害者,更多的被壓迫者,我們還要堅守這樣的傳統價值嗎? 讓大家一起都可以追尋幸福,應該是更理想的作為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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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與天使的約定 < > | 發表時間: 2017-05-26 |
整篇文章看下來 只提出一個問題 其餘只有毫無根據的反駁 Q:搞同婚.讓台灣無後代.絕子又絕孫?在此少子化的年代… A:別說的好像不搞同婚,台灣生育率就會上升 同性婚姻合法,你以為異性戀就會變成同性戀嗎? 怎麼會有這種邏輯思維,看到你這種人就只能無奈的笑笑 你要戰同性婚姻,請左轉PTT Gossiping或各大社群網站 來這小小的馬資網也太沒志氣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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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鼠屎 < > | 發表時間: 2017-05-26 |
肛肛劉哥刪留言,好似刪習慣了 曹大可以用肛肛,屎大不能用肛肛很不公平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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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羽寧 < > | 發表時間: 2017-05-27 |
同性戀會不會造成社會負擔與問題,這樣說好了他們是不能生,那又怎麼樣根本不要去乎別人的眼光。 | |
作者: 曹玉貴 < > | 發表時間: 2017-05-27 |
大法官解釋.認定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相關機關兩年內修法.保障同婚權益 幾個面向大家有必要知道: 同婚去性別化.稱謂要大修.你準備好了嗎? 現在:兒子的老婆叫媳婦 同婚合法後:女兒的老婆叫?? 現在:女兒的老公叫女婿 同婚合法後:兒子的老公叫?? 現在:兄弟的老婆叫嫂子&弟媳 同婚合法後:兄弟的老公叫?? 現在:姊妹的老公叫姊夫&妹夫 同婚合法後:姊妹的老婆叫?? 結婚年齡門檻.男女不平等.你準備好了嗎? 民法最基本的最低結婚門檻:女性16歲.男性18歲.未來同性結婚後.女同志16歲即可結婚?男性要18歲?男女不平等 請問.該下修還是上修??可能又有得吵… 全球約有195個國家.其中23個國家贊成同性婚姻.由此可見同婚並非普世價值.也不是世界潮流.台灣能走在世界的前端.何其的有幸?? 婚姻從來就不是兩個人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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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hnalex < > | 發表時間: 2017-05-27 |
稱謂從來就不是重點 你高興娶誰嫁誰 重要的是你愛不愛她/他 而不是兩人在一起之後的稱謂 幾百年前全世界還在專制社會 民主也不是普世價值 可見一個社會的價值是會隨時間改變的 如果一個國家最高的行政司法機關 只懂得故步自封拒絕任何改變 今天你我還可以在網路上一嘴罵馬英九一嘴罵蔡英文嗎 婚姻從來就是兩個人的事 現在已經是民國106年了 去美國比來馬祖還方便 我高興跟誰在一起就跟誰在一起 我不是為了父母結婚 我的婚禮也不會是父母的成果發表會 我今天愛跟A男在一起 明天愛跟B女在一起 當然與你無涉 同理你今天家庭圓滿相愛 或者你今天離婚分手 也是與我無涉 根本沒人會在意 你為了自己莫名的意識形態要反對其他相愛的人在一起 一說是多管閒事 二說是自不量力 還不如拿這崩潰的時間去多做運動 身心還會更舒暢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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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友志一同 < > | 發表時間: 2017-05-27 |
呵呵~ 別人愛怎麼叫是他們的事 你可以叫你的愛人HONEY,達令、寶貝、老婆等等 女兒的老婆不能叫本名嗎? 有創意一點,難道哥哥、弟弟不會是定義出來的名詞嗎? 拿民法的年齡來說書也很奇怪 異性戀16歲的女生可以結婚 女同志16歲不能結婚 邏輯在那裡? 16歲的異性戀有能力決定自己要和誰結婚,同性的女生難道不行 不管婚姻是不是二個人的事 都不關你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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